全美20多个州的州政府最近联合起诉联邦政府,起因是奥巴马总统颁布的一道涉及非法移民的行政命令。美国之音记者亚微在下面的法律窗口节目中介绍和分析了国会与总统,州和联邦之间在移民问题上的权力较量。
*20多个州政府联合起诉联邦政府*
最近,一起涉及总统行政命令的案子提交到得克萨斯南区联邦地方法院。这个案子的起因是,2014年11月20日,奥巴马总统颁布了一道行政命令,规定凡是在美国居住5年以上,通过背景调查,在美国缴税,并且子女是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的无证移民可以申请在美国合法居留和工作,暂时不会被驱逐出境。这道行政命令惠及全美1,140多万非法移民中的大约500万人。
此前,奥巴马政府还通过实施了一项名为“幼年入境暂缓递解”的联邦计划,允许符合条件的非法移民子女申请得到工作许可和社会安全号并考取驾照,从而不用担心被遣返出境,所有这些都遭到反非法移民人士的强烈反对。
2014年12月3日,以得克萨斯州当选州长格雷格·阿博特(Greg Abbott)为首的共和党人控制的20多个州政府联合起来到得州南区联邦地方法院起诉了奥巴马政府,要求法庭立即颁布禁令,阻止实施这个行政命令。他们提出,这起诉讼不关乎移民,而关乎法治、总统权力以及美国宪法的结构限制。
*美国国会与总统之间的权力制衡*
作为起诉方之一的堪萨斯州的州务卿克里斯·科巴奇(Kris Kobach) 指出,这起由州政府提起的诉讼凸显了国会与总统,州与联邦之间的权力较量。
他说:“美国是一个联邦制的国家,这意味着,根据美国宪法,各州仍然拥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权力,联邦政府在某些方面的权力是有限的,它不能侵犯州的权力。除此之外,美国的体制还规定了行政当局和立法机构之间的权力划分。行政当局被禁止立法,也就是说,它不能制定法律。”
美国宪法的理念是保持政府机构的权力相互制衡,相互依赖,从而避免任何一个部门滥用权力。美国国会作为立法机构通过法律,总统作为行政机构的首脑负责执法并有权否决国会通过的立法。最高法院掌握司法审查权。
具体到这个由州政府提起的诉讼,国会和总统的权力较量体现在,起诉方指责奥巴马置国会于不顾单方面颁布行政命令超越了他的宪法权限,政府一方则表示,总统的行政特权贯穿于宪法分权制衡的原则中并得到法庭的肯定。
*各州与联邦政府之间的权力较量*
其次,宪法规定联邦政府享有州际商务、征税、外交以及军事等方面的权力,凡宪法没有授予联邦或没有禁止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或人民保留。在这个案子中,州与联邦之间的权力较量表现在,联邦政府掌握移民事务的管辖权,但是,州政府作为一个主权实体有权在联邦宪法被侵犯时起诉联邦政府。
不过,一些批评人士提出,美国权力制衡的政治体制缺乏效率。对此,加州查普曼大学法律教授罗纳德·罗汤达(Ronald D. Rotunda)反驳说,美国开国先父在制定联邦宪法时并没有打算让它成为一个具有效率的政治体制。
“这个体制的初衷就是要加大法律通过的难度,从而使公民自由得到维护。虽然偶尔会因此产生各种各样的难题,让民主的推动变得更加困难,但是,总的来说,过去200多年来,这个体制运作得非常成功。它在美国内战这样最艰难的危机中都能生存下来,也会度过目前的这场危机。”
*法庭目前形势看似对联邦政府不利*
一些专家认为,法庭目前的形势似乎对奥巴马政府非常不利。主持审讯的法官安德鲁·汉恩(Andrew S. Hanen)由共和党人前总统小布什任命。汉恩法官2013年12月在法庭的一项命令中批评奥巴马政府非但不遣返非法移民,反而花钱帮助非法跨越美国边界的孩子与他们在美国的非法移民父母取得联系,他称这样的政策“危险且失公平”。汉恩说:“美国国土安全部不要再对美国公民说它在实施我们的边界安全法,因为很明显它没有这么做。”
但是,“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前法律总顾问,目前在密苏里州的华盛顿大学法学院任教的史蒂芬·勒格姆斯基(Stephen Legomsky)教授认为,这起诉讼根本站不住脚。他说,在美国,一方如果要在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必须表明自己有诉讼资格,也就是证明他挑战的行动将对他构成直接损害。
“提起诉讼的这些州提出,奥巴马政府的移民政策将鼓励更多非法移民,从而给他们州的经济造成损害。这个理由不是很充分,因为出现这个情况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无证移民必须从2010年1月开始就在美国居住才符合享受联邦计划的资格。因此,这个政策对现在以及将来的非法移民没有帮助。”
这个案子无论哪一方胜诉,败诉方都有可能提出上诉并最终诉诸联邦最高法院。分析人士预计,法庭在审议奥巴马总统这道行政命令的同时,还会象过去一样在国会和总统,以及州和联邦之间的权力较量中努力寻求一种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