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观察指出,香港选举管理委员会取消香港前学生领袖黄之锋参加区议会选举的资格,是对黄之锋根本权益的侵害。该组织呼吁香港选管会立即恢复黄之锋的参选资格。
人权观察10月30日指出,依据参选人的和平政治观点而取消其竞选公职的资格,违背了言论自由的根本权利,违反《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所保障的言论自由和参加选举等基本人权,而《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已经通过香港《基本法》纳入香港的法律框架。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取消黄之锋竞选公职仅仅是香港政府愈发反民主伎俩的最新例证”,“港府操弄选举程序,会让很多人更加感到,只有进行街头抗争才能为自己发声”。
香港现有立法会和区议会这两个民选机构。立法会由70名议员组成,享有部分立法权;区议会议员共计452席,是咨询机构,就地方议题向政府提出建议。与立法会不同的是,区议会议席都是一人一票选出。许多区议会席位近年来是由亲北京人士通过同额选举产生,但近几个月的民主抗争促使更多人参选,导致本次改选的452个席位都出现竞争。
人权观察说,自2016年起,香港政府愈发经常地取消亲民主人士参选立法会的资格,或在其当选后剥夺其席位,但本次拒绝黄之锋参选,是区议会参选人首次因为和平表达的政治观点而被取消参选资格。
人权观察说,香港选举委员会2016年向所有希望参加立法会选举的人提出了新的要求,即他们必须填写一份“确认表格”,确认香港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从而侵犯了言论自由。自那以后,选举委员会取消了两名亲民主候选人的资格。他们是香港本土前线的梁天琦和香港民族党的陈浩天,理由是他们主张香港独立的立场不符合《基本法》。中国政府还通过释法,迫使香港法院剥夺公开主张港独的游慧祯和梁颂恒两人的议员资格等。
人权观察表示,中国中央政府和港府1997年以来做出的一系列决定都违背了《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基本法》的普选和平等选举的承诺,进一步侵蚀了香港的人权。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理查森说,“中国政府应该意识到,剥夺黄之锋的参选资格,仅仅证实了香港民众的抗议理由”,“中国政府需要尊重香港民众被保证的实施普选的权利,而不是进一步限制这些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