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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4:25 2024年12月27日 星期五

人权观察呼吁中国最高院不核准李彦死刑


国际特赦组织呼吁停止执行李彦(见图)死刑。(Amnesty International)
国际特赦组织呼吁停止执行李彦(见图)死刑。(Amnesty International)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最高法院不核准四川女士李彦死刑。李彦是四川资阳人,她在2010年的11月,杀死了长期虐待殴打她的丈夫谭勇被判处死刑。四川的两级法庭一审二审裁定,李彦杀人罪成立,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在北京,中国最高法院正对李彦案进行最后复核。李彦亲人认为,最高法院终审复核后,死刑就会立即执行,最快也就是一两天。

人权观察:量刑时应考虑家暴因素

人权观察呼吁中国当局向国际社会靠拢,在量刑时应充分考虑家庭暴力的因素,在李彦一案上,应采取不核准死刑的做法。人权观察说,中国缺乏完整防范、调查家暴的法律法规,无法提供服务给家暴受害者,这些状况使得家庭暴力日益猖獗。

人权观察中国部主任苏菲.理查森(Sophie Richardson)说,“中国政府在没有调查或保护李彦免于她丈夫施暴的前提下,就判她死刑。这简直是非常残忍,甚至有违常理。”她也表示,“家暴有时会让幸存者诉诸暴力,以求自卫,中国法制系统应把这个状况考虑在内。”

李彦:因自卫而杀人

中国成都商报星期三报道,李彦42岁,是四川安岳县人。2008年8月,李彦离婚。2009年,她和谭勇结婚。谭以前曾结婚两次。李家人反对他们结合,但李彦坚持和谭勇结了婚。

李彦说,2010年11月3日晚12时,谭喝了酒,用火药枪打花生玩。她怕谭打到她,就劝他。随后,两人发生争执,李彦用枪把谭打死。之后,对死者“分割、烹煮、抛尸”。

李德怀:法庭无采信李彦之词

李彦弟弟李德怀上周末对VOA说,1月25日有公益律师到监狱会见了李彦,发现判决书与李彦对案情的 描述有很大出入。李德怀指出,李彦的一个脚拇指在案发前曾被谭勇用枪托打掉了指甲,这个指甲本应在法庭出示,作为她受到家暴的直接证据。他希望资阳中院的法官在执行刑罚之前能详细查明这个证据。

他说:“打掉了,她当时进监狱的时候还没完全掉下来,但是最后把它扯下来,她一直保存着,律师进去也看到过那个指甲壳的。”

李德怀当初曾反对有一名未成年女儿的姐姐李彦嫁给已经三次离婚的谭勇,在得知姐姐婚后情况后也曾劝其离婚。他表示,李彦还有照片、日记、派出所和妇联求助 记录,并且有亲友证言作为家暴证据。李德怀表示,当初妇联、派出所等单位如能善尽其责帮助李彦维权,或许可以避免这场悲剧。

两级法院:不采信单方面证据

虽然李彦及其辩护人主张谭勇有严重过错在先,但是负责一审的资阳中级人民法院认定家庭暴力不成立,原因是:证人与其有利害关系,派出所、妇联虽有记录,但 均系其一人陈述,未曾调解。法院认为,日记和照片无法证明伤害系谭勇造成,因此李彦遭受家暴没有充分证据,而谭勇没有“法律性质的过错”。而谭勇的三个前妻在证词中均没有表示曾遭受谭勇家暴。

据熟悉此案的律师表示,经过上诉后,2012年8月法庭仍维持原本判决。随后此案被转送到最高人民法院,该法院目前虽批准死刑议决,但仍未发布执行命令。一旦执行命令发布后,七天内李彦就会被处决。

数百学者律师为李彦请命

最近这几个星期因李彦一案广为人知后,各地近400中国公民、律师和学者等替李彦请愿,要求暂缓处决。另外,自11月7日,超过8000人联署请愿立反家暴法。根据2013年1月中国政府公布的统计数据,四个妇女之中,就有一个遭受家暴,包括婚姻强暴和遭受殴打。自2000年,中国各地方政府已通过家暴相关法律。但这些法律也只是大原则方向,并未立法特定条款有效保护妇女免于家暴。在李彦的居住地四川,反家暴法条未有保护家暴受害者等相关法令。

越来越多要求立反家暴法的声音促使最高人民法院展开调查。2013年1月向大众公布该调查结果,发现目前法律和规定并不足以保护妇女免于家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表示,关于在何种情况下如何起诉、展开调查,目前没有一定的标准。在此情形下,导致很少有起诉、调查的状况发生。就算有些案件在上呈法院前展开调查和起诉,但法官仍以家庭争吵为由,对施暴者从轻发落。最高人民法院调查甚至指出,受暴妇女以暴治暴的案例当中,执法单位也不太相信她们真的受暴,甚至不会把受暴状况列入判决要素之中。

自2008年全国中国妇联向中国立法单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建议,中国应立有关家暴的相关法律。除2012年初曾公布该草案正在进行当中外,政府并未透露任何细节、制定法案时间表或法案出台时间。

人权观察:政府有义务保障妇女权益

人权观察这一新闻稿认为,中国政府有义务采取有效办法,解决家暴和照顾受家暴的妇女。有效办法应包含有效法律程序,如刑事制裁、民事补救、补偿条款,以及预防机制,如公众信息和教育,改变固有男女所扮演的角色和状态。另外还要建立保护机制,如收容所、咨商、勒戒所和相关支持服务。中国应根据“联合国暴力妇女侵害立法手册”制定完善法律,对抗家暴。

人权观察反对任何无法上诉、非人道的死刑。世界各国已经废除死刑,加上联合国大会于2007年12月18日以比数差距极大通过决议案,要求世界各国暂缓死刑。

理查森说,“处决李彦在这次可怕的事件当中,并没有达到任何伸张正义的效果。”她也表示,“更糟糕的是,这件事向全国长期受暴的妇女传达一个讯息:施暴者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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