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在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星期六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之后,特区政府发表声明,称会通过符合香港宪制和法律制度的方式本地立法以实施国歌法,在立法过程中,会小心考虑立法会和公众的意见。而港人最关注国歌法中可判3年刑责的在公共场合侮辱国歌的行为未来如何界定和执法。
据港媒报道,政务司长张建宗表示,港府会尽快展开本地立法程序,但不回应是否作公众咨询,只强调政府会通过立法会做咨询工作。民主派则支持作公众咨询,厘清什么行为触犯国歌法及相关落实细节等。不过,立场亲中的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港大法学教授陈弘毅认为,公众咨询可行性不大,因国歌法是全国性法律,本地立法不属高度自治范围,但市民可趁立法会审议时表达意见,通过议员提出修订草案。
此外,泛民社民连、大专政关等多个组织的数十名代表,周六手持“人民大于国家,人权高于政权”的横额,从西区警署游行至到中联办示威,反对国歌法在港实施,认为剥夺言论自由,阻止奏唱国歌时出现异见声音。从2012年起多次因烧国旗、区旗被判监的社运人士古思尧表示,不会向中共以法律打压异见的手段低头,未来如果在升旗礼等场合播放国歌,会故意违法,坚持公民抗命。
近年来,香港发生多次足球球迷在赛前演奏中国国歌时转身背对、发出嘘声、伸出中指等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