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初有报道指如果丹麦艺术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就他的作品“国殇之柱”到香港,他或会被拘捕,高志活去信香港政府查询,对方就回应指“艺术创作是危害国安的惯常手法”。高志活批评,言论如同把所有艺术家和倡导和平的人都视作罪犯。
纪念六四事件的“国殇之柱”的创作者、丹麦艺术家高志活本月中去信香港政府、保安局及警方国安处,要求对方澄清如果他到达香港,是否会被拘捕和受到检控,甚至把他送到中国大陆受审。香港保安局长邓炳强星期一回信,说会在拘捕任何人时会告知其干犯的罪行。
邓炳强在信中指,《香港国安法》保障言论自由,但该等自由并非绝对,需受法律限制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
他又在信当中说:“'倡导和平'和'艺术创作'等等都是寻求危害国家安全者的惯常犯罪手法(common modus operandi)。执法部门将认真查明这些行为有否危害国家安全,利用借口并无意义。”
高志活:可怕逻辑 破坏一切艺术创作
高志活对有关的内容则反驳指,香港政府的回应反映出香港距离民主越走越远,更是走向“无法无天的独裁管治”。他说,香港保安局回应花很多篇幅形容《香港国安法》的元素,但没有透露他是否被控,未有回答他问题的核心,因此他已经联络并鼓励丹麦外交部联络香港当局以厘清状况。
他说:“看来,我需要看出字里行间的意思,这是情报部门游走法律边缘的偷偷摸摸作为。我会质疑,一个真正的恐怖分子那有可能会去联络政府。”
高志活批评,邓炳强的言论如同把所有艺术家和倡导和平的人都视作疑犯,并且说“这是很可怕的逻辑,会破坏一切形式的艺术创作”。
邓炳强在信中指,执法机关为了刑事调查或程序而扣押任何与危害国安罪行有关的财产或证物,都是获法律授权,会按照法律处理或处置该财产或证物。高志活就指出,国殇之柱是他的私人财产,国殇之柱亦未有触犯邓炳强信中所指的任何罪行。
报道指若高志活来港会被拘捕
“国殇之柱”在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前运进香港大学。港大在 2021年12月23日凌晨将之移除,运抵位于元朗石岗林锦路的香港大学嘉道理中心。
香港警方国安处在今年5月时,持法庭手令于元朗捡走“国殇之柱”,以调查一宗“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案件。高志活其后指,“国殇之柱”是属于他的雕塑作品,但从来没有人咨询或通知过他,反对其成为国安案件的证物。
在8月初,香港《星岛日报》引述消息指,警方国安处已就高志活有意借“国殇之柱”相关事件来港制定拘捕行动,并研判启动《香港国安法》第55条,将有关案件交由驻港国家安全公署行使管辖权,把其安排移交内地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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