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驻港机构中联办主任骆惠宁,上星期六趁《基本法》颁布30周年,在中联办网站发表文章,表示香港一国两制已进入“50年不变”的中期,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逐步显现,他又表示,维护中国国家安全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核心要求,也是香港根据《基本法》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
有时事评论员分析,骆惠宁的文章是为有关中国国家安全的《基本法》23条立法铺路,以至全面收紧香港管治的尺度。民主派表示,现时推动23条立法,将会加深社会撕裂。
今年1月4日就职的北京驻港机构中联办主任骆惠宁,上星期六(4月4日) 在中联办网站发表题为《坚守“一国两制”事业初心、坚持依照宪法和基本法治港、写在香港基本法颁布30周年之际》的文章。
骆惠宁撰文指“50年不变”进入中期
骆惠宁表示,1990年4月4日通过并颁布的《基本法》,经历了30年不凡历程,香港一国两制已进入“50年不变”的中期,一些长期积累的矛盾逐步显现,尤其去年反修例风波发生大量严重触碰一国两制原则底线的行为,他认为,许多深层次问题都到了必须面对和解决的重要时期。
骆惠宁又表示,维护中国国家安全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的核心要求,也是香港根据《基本法》必须履行的宪制责任,只有建立健全香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强化相应的执法力量,才能确保香港长治久安。
建制派发起23条立法舆论及联署
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谭惠珠上星期六在“基本法颁布30周年线上研讨会”表示,为维护中国国家安全、领土统一,应尽快在香港立法。
基本法委员会前委员、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饶戈平亦在同一个研讨会表示,当前有必要优先考虑落实北京中央管治权、维护中国国家安全、防范外国政治势力干预的法律,以及完善强化《基本法》教育和国民教育等。
建制派立法会议员何君尧3月中成立“23同盟”,在网上发起支持23条立法联署,声称联署人数已达100万人,但是当中只有23%是来自香港,约23万人; 14万是中国内地人,其余大部份签名是来自海外。
刘锐绍指北京催促完成23条立法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骆惠宁的文章提及“50年不变”已经去到中期,即是北京已经急不及待去改变一国两制,在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统治之下,更加否定了1980年代制定《基本法》的初心,以切合目前中国的政治需要。
刘锐绍表示,骆惠宁的文章是为有关中国国家安全的《基本法》23条立法铺路,因此发动建制派的舆论以及联署支持,甚至有意见认为要在今年7月立法会任期结束前,建制派仍然掌握大部份议席的情况下通过,以全面收紧对香港管治的尺度。
刘锐绍说:“如果等下一届立法会选举的时候,又不知道结果会是怎样,变成现在就可以看到北京‘吹哨’,跟着骆惠宁就发号司令,跟着建制派就有所行动,无论如何,这个可以看到催促23条立法的行动,就已经是快马加鞭的了。”
刘锐绍强调,1980年代《基本法》制定的时候,他在北京采访,据他的认知,一国两制的初心并不是维护中国国家安全,而是希望能够以“两制”来统一中国。
刘锐绍说:“所以当时(中国领导人)邓小平亦都曾经讲过,在香港是‘不派一兵一卒’的,而到最后即使说要驻军,作用都是‘体现主权’,而不是保护(中国)国家安全,到(1989年)六四之后现在的《基本法》23条才强加进去,成为今日的23条,而本来的23条就变成今日《基本法》的24条,所以骆惠宁那篇文章根本就是完全扭曲。”
强推23条立法或引激进抗争
记者问及在武汉肺炎疫情仍在香港扩散的情况下,亲北京势力强推23条立法,会否重演去年反送中运动百万人上街的场面﹖刘锐绍认为,中共如果强推23条立法的话,到时的反抗可能“不只百万人上街這般简单”,一些不想见到的激进抗争行动都可能会出现,亦可能会引发国际社会对中国的制裁。
刘锐绍说:“只是它们(当权者)将那个爆发的临界点是推高了,完全责任是在于官方,所以大家就要有所预期,即使我们反对暴力、我们不想见任何的暴力冲突,但是问题就在官方,它自己是不是继续冥顽不宁下去,如果是这样来说,很多的踫撞有时都难以避免的了。”
民主派指强推立法加深撕裂
民主派会议召集人陈淑庄表示,现时面对疫情和经历反修例运动,香港社会躁动、撕裂,还有人说要为23条立法,她认为是立心不良,将会加深社会撕裂。她又表示,23条在没有真普选之前不应立法,如果北京用其他手段,例如将中国的国安法在香港实施亦不合适。
去年发动多次百万人反送中大游行的民阵召集人岑子杰表示,23条绝对会打压香港的人权、自由,2003年香港人誓死反抗23条立法,他呼吁中共不要再触碰港人底线。
网民发起“反对23条立法联署”
有网民3月开始发起“反对23条立法联署”,声明表示,北京有不少以言入罪的先例,若香港政府订立相似的法例,难保不在中央政府压力下,出现相同状况。
声明表示,23条立法草案对违法言论的定义过于空泛,很多异议、反对言论均可能构成入罪,恐怕条例会很易成为政府以言入罪,压制言论的工具。即使条例备而不用,仍会对民间言论构成无形压力,长远影响香港的言论空间。
声明表示,根据原香港《基本法》草委会委员之一李柱铭向立法会宣称,《基本法》草稿第一稿的第23条条文原本没有“分裂国家行为”与“颠覆国家罪”,但是六四天安门事件发生之后,当局为了防止有人利用香港作“颠覆中共统治的基地”,而加了这两个细项。
声明表示,由于有关概念定义模糊,如果强行仓促立法,香港政府需要面对立法不完善而造成的后果,包括香港市民应有的权利被剥削,或立法使香港市民应有的权利变相转交予北京,使北京可以利用有关法例制约香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