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了两个半月,香港的和平占中运动已经进入了尾声。
占中运动起源于要求对特首进行“真普选”。抗议者指责由中国人大常委规定的特首选举办法是“假普选”,因为将来尽管所有合格选民都能够投票,却只有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才有候选人的提名权。抗议者坚持认为,如果特首的候选人不能由公民提名,那么选举行政长官的大权最终依然还是掌握在一个小圈子里面。
然而,如何去打破这种“小圈子选举”呢?除了中国政府的干涉之外,香港如今无法实现公民提名的症结到底在哪里?就这点,我们可以先借鉴一下现代代议制民主政府的历史经验。
现代民主政府的候选人提名,基本上是通过政党——或者是有组织的政治派别——的方式来进行的。在选举中获得多数选民支持的政党也会成为执政党。换句话说,民主国家都有执政党。正在走向民主的国家也都开始出现执政党或者多党的执政联盟。有执政党,也就有在野的反对党。从法理上看,执政党有可能某天被选下来变成在野党,而在野党也可能某天被选上去变成执政党。这是现代的民主代议制的特征。
政党的形成,是公民行使结社自由权利的结果。在公民没有结社自由权利的国度里,人民即便能够有一定程度的言论自由,甚至能够批评政府当局而不受到监狱甚至死亡的威胁,或者是有权利参与各级的一些选举,但是如果他们不能结社,那么公民对政府的权威就不能形成根本性的挑战。一盘散沙的人民即使有再多的牢骚与不满,也无法去实现有组织、有秩序的政府更替。因此,结社自由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政党政治是现代民主选举制度的基础。
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只要存在法治和实质意义上的结社自由,就很难免要出现政党林立的情况,哪怕是在民主不完全的国家也是如此。不过,在经过一段时期的整合之后,缺乏竞争力的党会被更有竞争力的党所吞并或者联合,小党哪怕是继续存在,也会与大党结成联盟,以便在政坛上争取一席之地。
公众眼里的政党政治,往往是相当丑陋的。在党争的过程中,人类各种自私的本性都会暴露无遗。实地观察过民主政治的人都有同样的体会。美国的国父华盛顿、杰佛逊等人都对政党政治表示过怀疑甚至痛恨。杰佛逊甚至说过,如果让他加入政党,他宁可下地狱。然而在现实中,他们却发现政党政治是避免个人或小集团专权的唯一途径。
香港实行民主政治的症结,就正好卡在这上面。
从法律上看,香港人与大陆人比较享有很大程度的结社自由权,尽管这一自由权在回归之后有一定程度的削弱。1949年,港英政府制定的赋予公民结社权的《社团条例》,但同时给予政府以广泛的监察权与注册控制权。1992年,立法局通过了修改该条例,去除了一些与《人权法案》不符合的条款。从此之后,社团的成立不需要再向政府注册申请批准,只要知会有关当局便可。香港具有政党性质的政治组织开始出现。1997年回归之后,由北京控制的新立法会在回归后的当夜立即恢复了原来的社团注册制度,并在社团立法中引入了所谓“国家安全”的概念,允许政府以“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的理由拒绝社团注册。这被港人广泛地批评为“恢复恶法”。
在回归的前后,出于对前途的担忧,历来对政治比较冷漠的香港人的参政热情急速升高,有政党性质的团体开始大量出现,对北京持怀疑与批评态度的党派增加更快。1995年立法局选举,李柱铭领导的民主党在地区直选中获得38万多选票,远远超过亲中的民建联的14万票。1998年,在回归后的第一次立法会选举,民主党获得众多选民的支持,成为立法会中第一大党。
照此下去,如果普选制度能够继续发展成熟,香港出现执政党便指日可待。
然而,深谙统治术的中国共产党政府在政治上远比香港的党派更深谋远虑。虽然信誓旦旦地保证香港的资本主义制度“五十年不变”,但是中共绝对要阻止香港出现一个基于坚实的民意基础上的政府。邓小平明确地指出,香港不要搞政党。而在回归之后不久,中央政府推动香港立法会通过了《行政长官选举条例》。该条例的第31条规定,行政长官的候选人必须声明不属于任何政党,并且承诺如果获得任命,在担任行政长官期间不会加入任何政党,也不会受到任何政党的约束。
立法会在辩论这一条例的时候,有亲民主派的议员便看到了问题的实质。民主党主席李柱铭指出,这一选举条例使得中央政府掌握了撤换特首的权力。但是,当时立法会的多数议员似乎并没有感觉到问题的严重性。事实上,没有党派归属的行政首脑能够为大众而不是党派利益服务的这种说法,听起来冠冕堂皇,但如果付诸实践,那么就等于是挖空了行政首脑的合法性与民意基础。这也是我们在香港历届特首那里看到的情况——他们不属于任何党派,不忠于任何党派,不依靠任何党派,最终的结果,就是只能听命于中共中央。
现代民主政治中有一个悖论,亦即一个没有代表过部分公民的政治家,是不可能代表大多数公民利益的。民主政治,是由下而上的政治,是领袖听命于选民的政治。而选民是由不同的利益集团所组成的。在这种环境中,政治领袖必须从倾听本集团内的声音开始,逐渐了解各方面的诉求,最终实现在公民中争取实现利益上的平衡。所以今日民主社会的国家领袖们,都是首先来自于政党与地方。
因此,香港真普选实现的前提,是开放政党政治,让公民通过自由结社的方式,选择出最能代表自己的候选人。然后在这些候选人之间,通过民主选举的办法来竞争出民意基础最深厚的特首。有了民意作后盾,特首也就用不着去伺候北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