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主权移交23年来七一大游行首次遭禁、中共强推的“港版国安法”生效实施之际,数以千计的港人无畏恐惧走上街头抗议。香港警方展开强力镇压的同时,首次拘捕被指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的市民。
香港主权1997年移交中共后由民间人权阵线每年主办的“七一游行”今年首次遭警方禁止。不过,数以千计的港人七一当天下午仍旧自发上街,在港岛铜锣湾和湾仔一带示威,抗议港人强烈反对、国际社会广泛谴责的“港版国安法”。
大批市民下午1点左后开始在铜锣湾崇光百货附近集结和游行,随后数百人一度走出马路,呼喊口号,交通受阻。大批防暴警多次封锁,拘捕示威者,并发射胡椒喷雾,出动水炮车多次向人群喷射水柱,包括针对媒体记者,还施放手掷式催泪弹。
警方通报表示,到下午4点共拘捕超过70人,当中2人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这是“港版国安法”6月30日深夜11点生效后,香港警方首次依据该法逮捕港人。
据港媒报道,一名男子在铜锣湾被警察搜出写有“香港独立”的旗帜。而稍后,另一名女子在东角道展示“香港独立 Hong Kong Independence”的中英文标语。两人都遭逮捕。
有报道表示,国安法生效后,警方即时展开执法。警员接获执法指引,示威者如果在游行期间打出“香港独立”旗帜或其他“独旗”标语等都属违法。
生效才公布内容的“港版国安法”列出4类“危害国家安全罪行”的具体情节和相应罚则,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以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违者可监禁3至10年,罪行重大者将判10年以上或终身监禁。
香港警方稍后通报说,截至下午5点半,警方共拘捕超过180名示威者,当中7人涉嫌违反“港版国安法”。而一名警员在试图制服一人期间遇袭受伤。
香港记者协会星期三下午发表声明表示,多名记者在湾仔采访示威期间,遭警方水炮车喷出的催泪水剂扫射,直至水炮车上的警员发现记者身旁有手持摄录机的便衣警员,才停止攻击。有受伤记者表示全身感到赤痛。记协还说,警方在铜锣湾多次无差别使用胡椒喷雾,令许多记者受伤。
记协强烈谴责警方水炮车等武力攻击和袭击新闻记者的行为,重申记协已多次公开谴责类似行为,但警方未有收敛。记协对此表示极度愤怒,要求警方立即制止前线警员所有针对新闻工作者的阻碍、干扰或暴力行为。
此外,自1989年以来坚持举办纪念八九民运六四屠杀活动、反对中共一党专制独裁统治的香港支联会发表声明表示,支联会立场不变,仍会坚持五大纲领,抗衡一党专政,保存六四记忆,并支持中国的民主运动。
支联会表示,“港版国安法”对“犯罪”的定义模糊广泛,给予当局无上权力,就像架在港人颈上的刀,直接威胁700万港人的自由,在香港实施恐惧管治。
支联会表示,部分条款践踏香港法治和人权,例如“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不受司法覆核监督,等同凌驾一切法律限制。条文中“分裂国家罪”指犯罪行为不限于使用武力,显然是针对和平言论。
支联会表示,“颠覆国家政权罪”同样有包括非武力的“其他非法手段”,涵盖范围含糊广泛,而“推翻、破坏中国宪法确立的根本制度”的条文等同禁止港人反对一党专政。
支联会强调,所有不合作或抗争行为都可能被任意升格为恐怖活动,面对无期徒刑。至于条文列明容许秘密审判、不准保释、允许秘密监视,及剥夺被调查者的缄默权,是完全破坏香港刑法下对个人权利的保障。支联会批评“港版国安法”是以维护国家安全为名,打压异己为实。
同时,被视为对港强硬派的前中联办主任、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7月1日在国务院新闻办的新闻发布会称,驻港国安公署行使的权力超出了香港特区自治权的范畴,港府机构不能管辖驻港国安公署,这是完全合情合理的。
张晓明说,香港国安法第60条规定,驻港国安公署及其人员依据该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区管辖。他说,这句话的含义很清楚,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立法、司法机构对驻港国安公署及其人员执行职务的行为不能管,这是保障国安公署依法履行职责的需要。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香港国安法法例第50条订明,国安公署人员除须遵守全国性法律外,还应当遵守香港特区的法律,而第60条提到执行职务的行为,不受香港特别行政区管辖,但不代表不需要依法,仍要遵守法律。
香港立法会“民主派会议”的召集人陈淑庄批评国安法不用经特区政府及立法会审理,凌驾于香港法律及基本法,甚至已为基本法释法。
陈淑庄举例表示,基本法列明立法会议员因刑事罪被定罪超过3个月,5年内不能参与任何选举,但“港版国安法”条文似乎指出,有关议员永久不能参选,同时要停职,某些权利永久被剥夺,改变了香港的现行法例。
民主党议员涂谨申表示,中共用专制、独裁、人治为香港立法,搜证、定罪等都用中共的一套,国安人员可到香港执法,且资料属机密,相信所有人都有影响,批评等于“一国两制”已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