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法庭周四(12月28日)依据国安法对被控2021年策划在法院大楼放置炸弹案一案作出判决。被认定为这宗“串谋恐怖活动罪和交替串谋导致爆炸罪”案子主谋的19岁的何裕泓判处六年监禁,同案的另外两名被告郭文希和张昊杨分别被判两年半和六年监禁。
香港高等法院指定的国安法官李运腾在作出判决时表示,何裕泓是这个案件的主谋,其策划袭击法院是对法治的蔑视。23岁的张昊杨给何裕泓提供资金支持,这个行动都是有意所为,而非一时冲动,因此决定判处两人六年监禁。而郭文希被法庭认定仅充当了张昊杨与何裕泓之间的联系人,没有直接参与袭击计划,罪行较轻,因此判处他两年半监禁。此外,涉案的还有一名司机,尚未得到判决。
据港媒报道,何裕泓在2021年4月至7月购买制作炸弹的工具并请多名同学帮忙,企图自制炸弹对法院和警署进行袭击。
香港警方在2021年对涉案人员住处进行了突击搜查,发现了一些制造炸药的工具。警方还指控何裕泓写下的一些有关扰乱香港稳定,推动香港与中央政府之间的冲突和建立抵抗团体的文字。
涉案人员对这些指控的活动之前都已认罪。
涉案者都是“光城者”组织的成员。该组织成立于2020年港版国安法颁布之后,其目的是继承香港反送中运动的宗旨,“延续革命之火””开启民智,光复香港”。
北京与香港当局在2020年联手制定了港版国安法,并在当年6月30日颁布实施。此法专门针对香港民主派和参加反送中游行示威的学生和平民设立了“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和“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四大刑事罪。
随后香港政府和警方对香港民主党派展开了全面的镇压,对参加反送中大游行的学生和平民进行大规模的清算,并抓捕和监禁了很多人。
法官李运腾表示,如果这次爆炸案得以实施将会对香港的社会环境造成严重破坏。但幸运的是,爆炸没有发生,而且何裕泓又及时认罪,并向警方提供了一些实际的帮助。因此,李运腾决定从这类性质案子的量刑起点十年减少至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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