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香港十月生效的有争议的“反起底”法规条例会被用来惩罚那些公布警察和政府官员个人信息的反对派人物,也会导致侵犯公民隐私。
新增的条例规定,未经授权披露个人资料(姓名、身份证号码、电话号码、照片和地址等)的网上行为将被视为犯罪,即便“起底”行为没有造成伤害。港府表示,其目的是“旨在打击近年越趋猖獗的恶意‘起底’行为,确保市民的个人资料私隐得到保障”。
违规者可被罚款10万港元和被判处5年监禁。
香港政府在10月8日的一份声明中说:“自2019年以来,‘起底’者透过肆意披露他人个人资料,打击政见不同的人士,犹如将个人资料武器化。”
2019年以来,在反政府抗议活动中,“起底”行为一方面针对警察和官员,另一方面针对反政府抗议者,但政府公开谴责的只是针对警察和官员的这类行为。
香港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今年三月在一篇文章中写道:“对律师、法官、立法者和其他参与司法工作的人的‘起底’活动在2020年出现上升,特别是在有关2019年(抗议)事件的聆讯时。这种非法行为必须受到制约。”
法律现在允许当局在没有搜查令的情况下搜查任何嫌疑人的电子设备。
观察家担心,当局会利用执法侵犯人们的隐私。
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社会科学教授罗德明(Lowell Dittmer)抨击该法案“过分严厉”的罚则。他在提供给美国之音的评论中说,这项法律“假借保护人民的尊严的名义,为(香港)国家安全法的镇压措施又增加了一件武器”。
罗德明说,法律可能被不当地用来获取公民的信息。
他说:“在按照《国家安全法》执行(反起底法)的过程中,他们无疑将使用一切可能的秘密监视手段。”
华盛顿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臧东升称这项法律是政府的“过度反应”。
臧东升对美国之音表示:“该条例是以保护隐私的名义颁布的,但由于私隐权专员被赋予广泛权力,它可能会侵犯更多人的隐私权。”
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的成立目的是为了确保各界遵从于1996年生效的《香港法例》有关个人资料的私隐条例 ,保障个人资料私隐的恰当应用。在“反起底”修订条例下,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被赋予了新的权力。
臧东升说:“香港的许多市民和居民将失去隐私。”
今年7月,亚洲互联网联盟(Asia Internet Coalition)在一份措辞强硬的声明中表示反对“反起底”修法措施。该联盟是一个行业协会,成员包括大型互联网和技术公司。
该组织表示:“拟议的修例对(科技公司)中间商及其本地子公司起底行为的犯罪调查和起诉,是完全不相称和不必要的回应。”
修订的条例也适用于香港以外的地方,给予官员向海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发出要求其停止披露行为通知的权力,无论这种披露是否发生在香港。
臧东升说,海外执法可能很困难。他说:“对于海外互联网服务提供商,如果他们在香港没有办事处或香港办事处无法控制内容,私隐专员能够做得很少。执法将是有限的。”
亚洲互联网联盟表示,海外网络平台的本地员工不应对此类披露负责。
该组织说:“对于大多数海外平台来说,它们的在线服务是由它们在全球或各地区的总部公司提供的,而不是它们在香港的本地子公司。”
声明还说:“一个自由开放的互联网对于香港作为一个创新和技术中心的发展至关重要。”
香港官员否认新修订的法律会削弱言论自由。官方7月的一份声明表示,这项法律只会“涉及非法的起底行为”。
执法部门说,自2019年6月到今年5月,共有5700多起与“起底”有关的案件。
亚洲互联网联盟曾威胁说,如果修法通过,将停止向香港提供服务,但目前相关的互联网服务仍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