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高等法院去年裁定,港府引用《紧急法》订立的《禁蒙面法》违宪,宣布《禁蒙面法》无效,港府不服裁决提出上诉。
上诉庭星期四颁下判辞,裁定港府在引用《紧急法》方面上诉得直,即是港府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引用《紧急法》属于合宪,但法庭裁定《禁蒙面法》中规定警察有权要求市民在公众地方除去蒙面物品的条文属于违宪,市民参与合法集会和游行可以蒙面。
答辩一方的20多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对上诉庭裁决表示失望,会上诉至终审法院。
为了遏止去年反送中运动游行示威,特首林郑月娥去年10月4日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简称紧急法)订立《禁止蒙面规例》(简称禁蒙面法),禁止市民在集会及游行时,使用物品遮掩面部,并提供法理依据让警务人员遮掩面部,希望借此对参与集会或游行人士形成阻吓力,以及协助警务人员执行职务时可以隐藏身份。
港府去年引紧急法订禁蒙面法引争议
《禁蒙面法》是1997年香港主权移交以来,首次动用《紧急法》的事件,引起广泛争议,包括是否适合使用《紧急法》、《禁蒙面法》是否有效达到目的、可能做成的负面影响,以至规例的合宪性。
25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以及社民连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分别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高等法院去年11月18日裁定港府引用《紧急法》订立的《禁蒙面法》违反香港《基本法》,宣布《禁蒙面法》无效,律政司及警方即时暂停按有关法例作出拘捕及起诉。
港府不服裁决提出上诉,聆讯在今年1月9日至10日进行,当时新冠肺炎疫情已经开始影响到香港,民主派要求港府搁置上诉,批评港府妄顾市民健康,《禁蒙面法》会影响防疫。
上诉庭裁定引《紧急法》合宪
但是,港府一方坚持上诉,认为条例中表明医学或健康理由使用蒙面物品是可以豁免,不过,之前曾发生警员强迫一名抱恙的休班救护员除下口罩,并且作出拘捕。
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星期四(4月9日)颁下判辞,裁定港府在引用《紧急法》方面上诉得直,即是港府在“危害公安”的情况下,引用《紧急法》属于合宪,但法庭裁定《禁蒙面法》中规定警员有权要求市民在公众地方除去蒙面物品的条文属于违宪,市民参与合法集会和游行可以蒙面,即是《禁蒙面法》只是在“非法集结”以及“未经批准集结”的情况下生效。
民主派上诉至终审法院
答辩人一方的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星期四会见记者,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对上诉庭判决表示失望,会上诉至终审法院,捍卫香港的法治。郭荣铿表示,今次的裁决除了将《禁蒙面法》“局部翻生”之外,亦将引用《紧急法》的权力交回特首林郑月娥。
郭荣铿说:“这个是牵涉香港法治长远的一个好重要的问题,亦都是牵涉我们能否真的有权去约束这个行政长官无限大的权力,来自《紧急法》。我们认为《紧急法》是违宪的,我们将会把这个法律观点,带到去终审法院。”
郭荣铿指疫情下禁戴口罩法例荒谬
郭荣铿质疑,上诉庭对行政机关过分信任,看不到行政机关没有自我约束能力,亦看不到过去10个月警方涉嫌滥捕的行为。
郭荣铿又表示,在新冠肺疫情下世界各国很多人都争相戴上口罩,但香港偏偏在这个时候仍有一条法例不容许市民戴上口罩防疫,他认为这是“荒天下之大谬”,亦会对市民造成很多不必要的恐惧,就算连法律界人士都搞不清楚究竟什么时候可以戴口罩。
郭荣铿说:“作为一般的香港市民,这个是会创造很多的恐惧、不必要的恐惧,以及很多不清楚的地方,很容易误堕法网。正正是当我们整个香港、全世界现在是对抗武汉肺炎的时候,我们人人都争相戴口罩,去保护自己、保护他人的时候,其实林郑月娥最容易解决的方法,就是‘铲去'这一个《禁蒙面法》,你今日就可以做。”
杨岳桥指港府订《禁蒙面法》愚昧
公民党党魁杨岳桥表示,不觉得港府在今次的判决中赢到什么,因为上诉庭只是裁定港府可以继续引用《紧急法》,而《禁蒙面法》只是适用于非法集会,但其实市民参与非法集会,基本上已经可能违反参与非法集结之类的条例,《禁蒙面法》只是多此一举。
杨岳桥说:“特区政府由第一日立《禁蒙面法》开始,已经展现它的愚昧和'离地',任何人如果干犯非法集结,有可能都已经触犯法例的了,而如果他是因为这样而再干犯《禁蒙面法》的话,其实对于相关的当事人来讲,意义究竟有多大呢﹖这个我觉得特区政府如果稍为知道现实的话呢,其实答案已经写在墙上。所以简单而言,我不觉得特区政府在今次这个判决里面是取得什么,或者赢到什么。”
梁美芬指民主派上诉胜算不大
本身是大律师的建制派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表示,“基本上欢迎”这个裁决结果。她认为即使民主派立法会议员再提出上诉,港府就引用《紧急法》属于合宪的部分仍然站得住脚。至于政府应否就《禁蒙面法》上诉,令有关法行在合法集会和游行都适用,她认为要交给港府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