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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30 2024年11月15日 星期五

香港陈日君枢机等人否认未申请社团注册9月开审 戴耀廷宣传雷动判囚10月


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左)以及大律师吴霭仪(中)2022年5月24日在法庭外
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左)以及大律师吴霭仪(中)2022年5月24日在法庭外

­香港警方国安处人员5月中先后拘捕去年已停运的”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托人,包括首次被捕、年届90岁的陈日君枢机以及大律师吴霭仪等人,指控他们涉嫌干犯国安法“勾结外国势力罪”。

当局星期二首先票控基金5名信托人及秘书,指控他们没有为基金作社团注册,6名被告否认控罪,法庭排期9月中正式审讯。

另外,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因2016年登报宣传立法会选举策略投票的“雷动计划”,事隔5年后被控违反选举舞弊条例,星期二被判监禁10个月。

2019年6月15日成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简称基金),主要是回应当年6月12日万人包围立法会,要求当局撤回修订《逃犯条例》,警方无差别施放催泪弹清场,造成市民受伤及多人被捕,基金的成立就是透过众筹支援被捕人士及伤者,包括医疗、精神、心理以及法律等各方面的援助。

612基金6名人士被票控首次上庭

去年9月,警方国安处人员要求基金提供资料,包括众筹详情及捐款人等,及后基金宣布停收捐款及停止运作。

基金其中一名信托人、香港岭南大学文化研究系前客席副教授许宝强,原定两星期前、即是5月10日离开香港,到欧洲担任大学访问学者,他在机场出境时被国安处人员拘捕。

基金另外4名信托人,包括年届90岁的天主教香港教区荣休主教陈日君枢机、74岁的大律师吴霭仪、45岁的歌手何韵诗,以及因多宗社运案件正在监狱服刑的前立法会议员何秀兰,及后被警方国安处人员拘捕,指控他们涉嫌干犯国安法“勾结外国势力罪”,除了正在服刑的何秀兰,各被捕人获准保释等候调查。

警方另外向法庭申请传票,控告基金5名信托人,以及37岁的基金秘书施城威,指他们涉嫌没有遵循《社团条例》要求,为基金作社团注册。

案件星期二(5月24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6名被告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何韵诗及施城威,各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由国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罗德泉审理。

辩方律师质疑控方浪费法庭时间

6名被告都表示“不认罪”,法官将案件排期在8月9日作审前覆核,并于9月19日至23日正式审讯,暂定5日审期。

控方透露本案共涉及17名证人,当中没有警诫口供,并有10箱文件以及8小时的录影片段。

辩方资深大律师彭耀鸿在法庭上表示,已经收到控方的案情撮要、证物以及证人列表,不过,彭耀鸿质疑表上只有9名证人,不知为何会有17个证人,他又质疑本案为传票控罪,最高惩罚为第3级罚款港币一万元(折合约1,300美元),浪费这么多法庭时间处理,“似乎有少少过份”。

彭耀鸿表示,相信本案不会有太大事实争议,不过,争议基金是否“社团”是本案症结,辩方会在审讯中就此作出法律争辩;另一争议点是5名信托人应否被视为“社团干事”。他又形容基金一直“好公开”,由2019 年起接受资助及捐款。

法官表示,由于案件是传票控罪,除了正在服刑的何秀兰,其余5名被告毋须作保释申请。

旁听市民质疑当局打压

本案是90岁的陈日君枢机首次正式被拘捕及被检控,引起国际关注,大批外国传媒记者到法庭采访,也有数以百计市民到法庭旁听,声援陈日君及各被告,有市民在法庭外高呼“加油”等口号。

市民高呼口号:“枢机”顶住”(撑下去)啊﹗顶住、香港人撑你们啊﹗加油﹗”

首次到法庭旁听声援各被告的退休家庭主妇Shirley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其实612基金是帮助香港人,尤其当时香港社会发生这么多争议,很多人因为参与社运被拘捕及被检控,当中很多被捕的年轻学生没有钱打官司,她质疑当局控告612基金5名信托人及秘书是一种打压。

Shirley说:“他们(612基金信托人)都是见到一班人,他们被捕、跟着要上法庭,都是一些很年轻的学生,其实他们都没钱的,因为你政府拘捕他们是用公帑的,用警察、用律政司,其实612只不过是一个人道救援基金,刚刚(辩方)律师都讲,其实那个争议即是(基金)是不是一个社团,即是我就不懂法律,但是很明显是一种打压,我觉得他们人道救援其实都是想香港走出这个困局而已,继续打压、这样不断打压,一些只是出来做人道救援的,你(当局)都要来再打压他们,(我)就是这一种心情。”

冀当局理智思考勿有权用尽

对于当局目前只是检控其一条刑罚较轻的罪行,并未起诉涉嫌触犯国安法、最高刑罚可判终身监禁的“勾结外国势力罪”,Shirley表示,希望当局理智思考,不要有权用尽,令香港社会可以走出困局。

Shirley说:“我希望当局真的‘醒一醒’吧,它的良知半夜三更跟它敲门,令它省来想一想自己做的事情,其实是对香港想怎样呢﹖你想香港继续在一个纷争,还是想香港回复和平,我想这件事情很重要,尤其是它们有权嘛。我们没权的人,我们没事情可以做到,它们有权的人,而且它们是支我们(纳税人)的工资,个个的薪水都是香港政府给的,他们自己是否要想清楚他们是不是为香港好呢﹖这件事情我觉得最重要,我都希望它(当局)到最后只是告这条(罪),最多罚款一万(港)元,大家‘算数’吧,不要再想一些这么大的罪名,对一个90岁的老人家(陈日君枢机),或者是对吴霭仪都70几(岁)了,何秀兰都在坐牢了,许宝强有一份工(作)准备去(欧洲)做,你又抓了人家,即是人家都想着展开新生活了,你又要在机场截住人家,另外还有一位年青人来的,都是很有为的年青人,(当局)为什么要做这样的事情(控告他们)呢﹖”

学者指当局或借较轻控罪试水温

钟剑华表示,陈日君枢机首次被捕及被起诉引起国际关注 (美国之音/汤惠芸)
钟剑华表示,陈日君枢机首次被捕及被起诉引起国际关注 (美国之音/汤惠芸)

今年4月底离开香港到英国生活的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总裁钟剑华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陈日君枢机首次被捕及被起诉引起国际关注,这次当局只是票控612基金未作社团注册,是否“试水温”值得观察,亦不排除当局是借着检控较轻的罪行,破坏各被告在社会上的公信力及形象。

钟剑华说:“我觉得几个可能性吧,当然你说‘试水温’、测试大家反应,这个是一个可能性;第二个可能性就是它(当局)可能在其他更加严重控罪上,还(在)搜集相关的证据,或者罗织一些证据吧,在这些证据未完备之前,它暂时不去摆上(法庭),这个也是一个可能性;第三就是现在面对检控那几个人,有几位都是德高望重的人,所以它可能由小到大,先是从一些相对较为轻微的罪行入手,首先就在最细微地方破坏他们的形象,然后宣称他们犯了法、犯了法就要罚那样,用这些手法去破坏他们的公信力,然后才进行第二步的检控,这个可能性亦不可以排除,所以其实很多可能性的。”

戴耀廷因宣传雷动计划被判囚10个月

因2020年民主派初选47人案被控涉嫌颠覆国家政权,被还柙的香港大学法律学院前副教授戴耀廷,2016年立法会选举时在多份报章刊登广告宣传“雷动计划”策略投票,招致选举开支超过25万港元(超过32,000美元),事隔5年,至去年被廉政公署起诉涉嫌违反选举舞弊条例,任何人如非候选人,亦非候选人的选举开支代理人,而在选举中或在与选举有关连的情况下招致选举开支,而任何为促使或阻碍某候选人,或某些候选人当选而招致的开支,均被视作选举开支。

戴耀廷因“雷动计划”事隔5年后被控违反选举舞弊条例,被判监禁10个月 (美国之音/汤惠芸)
戴耀廷因“雷动计划”事隔5年后被控违反选举舞弊条例,被判监禁10个月 (美国之音/汤惠芸)

戴耀廷早前承认4项控罪,区域法院法官郭启安星期二判刑表示,被告认为当时的立法会选举比例代表制,无法如实反映民意,才提出“雷动计划”,不过,法官批评相关做法,同样对建制派及独立候选人不公平。

法官强调,策略性投票并不违法,违法的是被告并非候选人,亦非候选人的选举开支代理人,法官表示,即使被告个人有民主、正义的考虑,有多么崇高、正确的理念,只能用合法方式争取,不能作为犯法借口。

法官表示,将每项控罪的量刑起点订在18个月监禁,被告认罪扣减3分之一刑期至12个月,再考虑控方延迟检控扣减两个月刑期,被告总刑期为10个月监禁。

学者批当局检控或有双重标准

钟剑华分析,2016年戴耀廷首次提出雷动计划策略投票时,当局没有即时追究,事隔5年才检控,他批评令人质疑有双重标准。

钟剑华说:“对于戴耀廷这些政府要重点打击的对象,任何罪行它(当局)想到都会做(检控)的,等于你说前一阵子(前支联会主席)李卓人被检控拿着一个汽球示威,就是防碍飞行安全,一样道理而已,你几时听过有示威人士拿着一个汽球,是会被控扰乱飞行安全呢﹖那些慈善团体、佛教组织放白鸽那些怎么算呢﹖即是放汽球这些行为,事实上过去很多建制派的团体,在不同的活动上面都用过,为什么那些它又不检控呢﹖所以那个问题都不是说要想它为什么会认为这样要检控,而是说它根本是要针对的对象,将你做过的所有事情都用放大镜来验,即是找一些条文来‘搞你’,所以5年后针对一件这样的事(登报宣传雷动计划),当时没有被视为犯法的事,今日就用一些新的角度来指你犯法,跟着就检控你,这个不是一个早还是迟(检控)的问题,而是今日它决定要打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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