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共操控的全国人大的常委会预计很快通过“港版国安法”之际,全国人大的主管官员称,香港的司法独立与管辖权没有必然的联系,且没有“一刀切”禁止有外国居留权的香港法官审理国安法案件,而是由特首指定一批适合的法官,可避免有关法官在审案时可能陷入“双重效忠”境地。
据港媒报道,中共港澳办、中联办及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周二在中联办召集亲中人士举行座谈会。明报6月24日刊登了法工委副主任、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张勇的发言稿。其中,张勇声称,司法独立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不受任何干涉,不是指法院的管辖权和审判权,因此与管辖权没有必然的联系。
张勇还称,香港作为一个地方行政区域,在涉及到外国或境外势力介入以及国防军事等复杂因素时,是力所不及,只有中央政府才有权及能力管辖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案件。
他又表示,由行政长官指定一批适合法官,目的是避免相关法官审案时陷于“双重效忠”境地。
但是,香港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表示,司法独立是普通法下的原则,与管辖权属不同概念,如果中央直接管辖某些案件,会完全影响到香港法院在香港发生案件的司法管辖权。郭荣铿促请张勇弄清楚司法独立及管辖权两者的关系。
郭荣铿还批评张勇指大部分国家的法官任命都是政治过程,与司法独立无关的说法。郭荣铿说,根据基本法,法官的任命是根据才能,由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担任主席的委员会作推荐,再由特首接纳及任命,做法行之以久,而非由特首直接挑选一批法官审案。
对于法官的国籍问题,郭荣铿表示,法官宣誓效忠基本法,履行职能与国籍无关,将来处理涉及国安法案件的法官,不应以肤色或国籍区分。
郭荣铿还批评说,特首既是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席,又委任法官,同时负责行政及司法,会有角色冲突。
此外,香港亲中的英文南华早报周三报道说,张勇有关避免法官“双重效忠”的说法,看来直接与特首林郑月娥回应亲中人士相关要求时的说法冲突。
林郑月娥周二在回应是否会容许外籍法官审理国安案件时说,根据基本法,目前司法机构中,只有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有国籍限制。
很多人提议,只有中国籍法官可审理国安案件是不现实,因为不知道有多少法官有外国国籍,而香港法官的委任是依据他们的司法和专业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