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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2:36 2024年12月25日 星期三

香港传媒大亨黎智英欺诈罪成求情指非为金钱没违反诚信 押后12月10日判刑


苹果日报大楼 (美国之音/汤惠芸)
苹果日报大楼 (美国之音/汤惠芸)

香港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及前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控违反租约,让黎智英用以处理私人事务的力高顾问公司,在苹果日报大楼设办公室,欺诈科技园公司,早前被判欺诈罪名成立,两人星期四在区域法院求情。

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师表示,74岁的黎智英靠个人努力及毅力白手兴家,创立壹传媒及《苹果日报》,在香港传媒发展史占重要地位,涉案的欺诈行为不算精密,只为方便《苹果》与力高之间的工作,没有金钱上的动机,也没有刻意隐瞒力高的存在,认为本案不涉及违反诚信。法官表示,本案受公众关注,需时准备中英文判辞,押后12月中判刑。

现年74岁的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2020年8月首次被拘捕后,先后被控多宗案件,包括3宗2019年社运的非法游行、2020年煽惑他人参与六四集会、《港区国安法》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4项罪名,以及与壹传媒前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控违反租约欺诈科技园公司,10月底被判欺诈罪名成立。

黎智英黄伟强就欺诈罪成求情

控方案情指,黎智英及黄伟强隐瞒科技园公司,容许黎智英用以处理私人事务的力高顾问公司,使用将军澳工业村的苹果日报大楼,违反租约指定的出版及印刷用途,意图诈骗及诱使科技园公司不执行租约下的权利,导致苹果日报印刷公司及力高顾问公司获得利益,或令科技园公司蒙受不利。

黎智英及黄伟强星期四(11月24日)在区域法院就欺诈罪求情,黎智英因本案及多宗社运案件,被还柙及服刑接近两年,由囚车押解到法庭,获准保释的黄伟强则自行到法院出庭应讯,案件由法官陈广池审理。

身穿灰色西装的黎智英由5名佩枪的惩教署人员带入犯人栏,他精神不俗,坐进犯人栏后向旁听席的太太及女儿举起大姆指打招呼。

辩方指黎智英背景白手兴家

代表黎智英的资深大律师陈政龙求情表示,黎智英没有接受高等教育,在中国内地广东省就读至小学程度,1960年代到香港后在手套工厂工作,其后凭努力及毅力白手兴家,成立“佐丹奴(Giordano)”国际服装品牌。90年代,黎智英出售品牌股份,将业务转为传媒,先后创办《壹周刊》及《苹果日报》,成为香港最畅销的报纸。

陈政龙表示,撇除近年的争议性议题,《苹果日报》在香港传媒发展史占重要地位,黎智英2010年代率先开发“壹动画”,以创新的动画报道新闻,不惜蚀本都继续尝试创新的做法,黎智英顾及公司生意,把“壹动画”业务私有化。

犯罪非因金钱动机不涉违反诚信

陈政龙表示,力高只是占用苹果日报大楼0.16%的面积,大楼的主要用途仍是出版及印刷,应用大致符合相关租约条款。虽然法庭裁定黎智英有欺诈意图,但他只是出于方便,加上力高早已经将注册地址改在苹果日报大楼,外界可透过查册得知,没有刻意隐瞒力高的存在,力高亦有向“苹果印刷”交付租金,可见并非出于金钱上的动机,也不涉及违反诚信。

陈政龙表示,虽然黎智英被指违反租约长达20年,但是涉案的欺诈行为不算精密,只为方便《苹果》与力高之间的工作,因为力高除了处理黎智英的私人事务,亦与《苹果》的业务有关,当时的参与人士包括黎智英及前壹传媒营运总裁周达权等人,都未必意识到干犯刑事罪行,加上辩方同意大部分控方案情,41名控方证人毋须出庭作供,没有浪费法庭时间,希望法庭尽量轻判。

法官陈广池听取求情后问及,黎智英连“一封求情信都无”,是否有特别原因﹖陈政龙回应表示,没有特别原因,他认为黎智英的背景广为人知,不需要求情信。

辩方指黄伟强有健康问题并非案中主谋

前壹传媒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控欺诈科技园公司罪名成立,11月24日在区域法院求情 (美国之音 汤惠芸)
前壹传媒行政总监黄伟强被控欺诈科技园公司罪名成立,11月24日在区域法院求情 (美国之音 汤惠芸)

代表前壹传媒行政总监黄伟强的资深大律师黄佩琪求情表示,星期四刚巧是黄伟强的61岁生日,他出身于基层家庭,自小有听觉问题,学业上需比平常人付出更多努力,近年曾接受心脏手术及人工耳蜗植入手术,由于身体健康问题,确诊患上重度抑郁症,加上被捕至今超过两年,对他造成很大焦虑及困扰。

黄佩琪引述多封求情信及背景报告表示,黄伟强过往是循规蹈矩、工作尽责的人,为壹传媒集团鞠躬尽瘁,他只是一名员工执行职责,涉案行为不是出于“自把自为”,而是征询过法律意见和上司后,才回覆科技园公司力高没有占用苹果日报大楼。

黄佩琪表示,黄伟强并非案中主谋,亦没有证据显示他在案中获得个人利益,希望法庭考虑他有良好背景,以及精神和身体状况,酌情判处缓刑。

法官陈广池表示,虽然本案并非国安法案件,但仍然是一宗广受公众关注的案件,需时准备中英文判辞,押后12月10日判刑。黎智英继续还柙,黄伟强获准继续保释等候判刑。

评论员忧刑事检控其他商人或误堕法网

化名谭美德的时事评论员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本案涉及违反租约,但不是循民事诉讼处理,而是刑事检控,做法令人担心,他认为过去很多香港商人都可能误堕法网。

谭美德说:“其实你传统上香港很多一些中小企或者商人,都会出现一个情况,就是说他会将他的办公室或者办公地点是相当多用途,甚至乎将自己那个生活作息都放在里面,就觉得这个就是一个勤劳的表现,但是现在的讲法就不是啊,即是如果你用了一个不同的用途的话,你就牵涉了一个欺诈的成份。”

谭美德亦质疑,本案以刑事检控是否有考虑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谭美德说:“我就觉得相当奇怪了,就是因为如果是理解到香港、我们有9成多都是中小企的生态的时候,我就觉得这个讲法就讲不过去,以及其实它(控方)是否真的合理怀疑,或者是否都仍然是嫌疑利益归于被告呢﹖如果是的话其实我们会不会平常心一点去看看,因为这个(苹果日报大楼)的厂房的使用,不是一日两日的事(情)来的,是相当之长时间的,即是说有些东西约定俗成,你都没有人跟它讲过有问题的时候,而今日觉得它是存心骗人的时候,我就觉得很(奇)怪了。”

可能影响新兴经济发展空间

谭美德表示,本案对香港的营商环境可能会带来影响,因为现在很多年青人是“斜杠族”,即是同时间从事多种职业,租用“共享空间”,使用的范畴相当广泛,未必完全详细列明在租约内容,可能影响新兴经济的发展空间。

谭美德说:“所以如果是这样今次在这个案(例)里面,竟然是这样都能够入(罪)的话,其实相当担心现在一些共享空间,基本上都不用再做下去的了,因为如果你再做下去的话,第一你自己作为业主你要承担一个很大的法律风险,就是说会不会有人承租之后,是做一些同租约或者地契不一样的东西,而你是不知(道)的,第二就是如果你不想犯法的话,你就唯有要监视你所有的租客,这样请问谁会去租你的地方﹖即是说我们现在所讲的一种新兴经济模式的话,在今次案例里面,基本上就不会再有一个生存或者发展的空间了。”

支持者冀黎智英有生之年重获自由

黎智英涉及的3宗2019年社运的非法游行案,包括8-18流水式集会、8-31及10-1游行,经审讯后被判监禁20个月,而2020年煽惑他人参与六四集会案,早前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结,判监禁13个月,加上欺诈科技园案罪名成立等候判刑,黎智英剩下“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4项罪名的国安法案件,将于下星期四(12月1日)在高等法院开审,最高刑罚是终身监禁。

支持黎智英的香港市民Marsha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黎智英面对的处境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希望他有生之年可以重获自由。

Marsha说:“我简直觉得他(黎智英)是英雄,他这么有钱可以、即是他现在面对的(处境)不是一般人可以做到,希望他、虽然没什么可能了,但是希望他可以出来(重获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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