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解散并且被香港当局剔除公司注册的支联会,以及3名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邹幸彤,去年9月被控国安法“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星期二再提讯以交付高等法院审讯。
本身是大律师的邹幸彤亲自答辩,并要进行初级侦讯,法庭排期8月10日开始预计为期约两个月。
本案首被告已解散的支联会,早前确定由破产管理署委托的大律师代表出庭,据了解,是香港首宗由破产管理署代表已清盘公司,面对刑事起诉的案件,有旁听人士担心“官派律师”会否影响审讯公正。
1989年成立,争取平反六四等五大纲领的全球最大型六四烛光悼念集会主办单位──香港支联会,去年8月底被警方国安处指控为“外国代理人”,9月初以《港区国安法》下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支联会”以及3名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邹幸彤,案件去年9月10日首次提堂后,支联会9月底宣布自行解散。
破产管理署委托律师代表支联会
案件去年10月28日再提讯时,处理本案的国安法指定法官罗德泉关注案中首被告“支联会”的法律地位。罗德泉表示,港府将支联会由公司登记册中剔除,加上支联会已经自动解散,他形容情况相当罕见,有如被告人突然离世,认为控方应该厘清支联会法律地位,以及是否仍然继续控告支联会等相关法律问题。
案件今年3月,确定由破产管理署委托、曾任8-18流水式集会案其中一名控方律师的大律师林芷莹代表“支联会”出庭,据了解,本案为香港首宗由破产管理署代表已清盘公司,面对刑事起诉的案件,香港法庭没有类似的先例。
邹幸彤要求初级侦讯排期8月中展开
案件星期二(5月31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再提讯,以交付高等法院审讯。由于今次提讯临近六四事件33周年,正在服刑的李卓人及何俊仁率先步入被告栏时,有旁听人士高呼“平反六四、毋忘初心”的口号,邹幸彤随后步入被告栏时,高举双手高呼”毋忘六四、抗争到底”的口号。保安人员要求众人安静。
本身是大律师的邹幸彤亲自答辩,并要进行初级侦讯,由于控方提出大量证据,法庭排期初级侦讯8月10日开始至10月12日,预计为期约两个月。
至于其余3名被告,“支联会”、李卓人,以及何俊仁押后6月24日作第4次提讯日。法官表示,当日邹幸彤亦需要出席,以备法庭就”初级侦讯”作出指示。
旁听市民忧官派律师影响公正审讯
近百名民主派人士及市民到法庭旁听,声援各被告。年约60岁化名B先生的香港市民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到法庭旁听主要是想了解,由破产管理署委托代表“支联会”的”官派律师”,会否影响审讯公正。
B先生说:“其中一个原因想看看这个‘官派律师’,她怎样代表‘支联会’,因为应该她以前是做主控的,现在好像身份调转了,即是她会怎么做呢﹖她是不是真的好像她刚刚在庭上这样讲,她会做一个‘fair trial’(公正审讯)呢﹖”
B先生表示,他30多年来一直支持支联会,当年六四事件发生之后,亦是他关心政治及社会问题的启蒙,他认为跟他同年代的香港人无可能忘记六四事件。
B先生说:“可能当初(六四事件)可以当是一个启蒙吧,即是那时候还是‘小伙子’,可能还是懵懂无知、不知什么事那样,但是突然间当年有(六四)这件事发生,我觉得是一个很震惊的事件,也是一个很深刻的经历,因为虽然当时可能没有现在这样资讯流通,但是始终都是看到一些新闻的片段,当时真的很多新闻是现场直播那样流出来,那些是不能骗人的,大家都是在看同一样东西,只不过是你看完之后,你选择铁石心肠还是了解那件事,同情那些人而已。”
今年六四事件33周年,亦是支联会解散后的首个六四纪念日,B先生表示,他感到无奈,但是,他认为官方的打压不会压制到人心,他当日一定会用自己的方式悼念六四死难者。
B先生说:“很无奈,但是我觉得用一些‘老套’一些的讲法,可能都是‘人心不死’,它(当局)压到(市民)不去维园,但是不是真的压到大家的人心呢﹖”
市民形容今年六四香港“无蜡烛之地”
到法庭旁听、现年60岁的香港市民Lily接受美国之音访问形容,今年没有支联会的六四33周年纪念日,香港是“无蜡烛之地”,即是当日连点起蜡光都可能犯法,不过,她认为官方的打压可能会造成反效果,相信很多香港人的心中仍然有蜡光。
Lily说:“‘无蜡烛之地’吧,即是说你连点支蜡烛都不可以,其实这个不是等如令到人们是不记得、会忘记(六四)的,你(当局)愈是压制,大家的心里面愈记得吧,因为会不断提醒我们会记着嘛,只不过我们不能够聚在一个地方,但是都会分散不同的地方,都会去记着这个伤痛,以及记着这些事件,令我们更加会加深,相信(六四)那一日大家都会心目中一定有那支蜡烛在那里,只不过在不同的地方出现。”
称官方委托律师代表支联会“匪夷所思”
Lily形容由官方的破产管理署委托律师,在刑事案代表一间已经清盘的公司“支联会”出庭,是前所未有亦是匪夷所思,质疑为何法庭不接受支联会前董事代表出庭。
Lily说:“我不懂很多的法律,但是这个一定会是先例,破产管理署为什么会代表一间破了产(被清盘)的公司去接受应讯、是刑事(案件),这个我不懂法例的,我都觉得很‘新鲜’吧,而且其实不是官方去审官方,而是官方是会承认自己的不是,或者是认罪然后向官方法做报告,这个是奇怪、匪夷所思,而且这个是不公平的,有它们(支联会)的董事在这里,为什么(法庭)不接受他们去做应讯呢﹖”
对于支联会3名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最高刑罚可判处终身监禁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Lily认为,他们是为香港人坐牢。
Lily说:“其实这30年来,我想很多的香港人都会有参与过(六四)烛光集会以及游行的,亦都是当时破了纪录的最大型的游行,其实他们(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是在帮我们香港人去坐牢,因为我们都有参与过、这么多年来都有参与过、有悼念过,而他们几个就是在帮我们去坐牢、去承受这些苦难。”
邹幸彤司法覆核要求解除报道限制
本案其中一名被告邹幸彤提出的“初级侦讯”,是在裁判法院进行的程序,由辩方提出,用以让法庭裁决控方是否有足够表面证据将案件转介高院审讯。该程序只会裁定证据是否足够作转介,不会就罪名是否成立作裁决。
由于“初级侦讯”属于交付程序,按香港法例规定需要闭门进行,而且除非法庭解除限制,否则传媒不可以报道内容。
邹幸彤星期一(5月30日)入禀高等法院,就处理本案的主任裁判官罗德泉今年4月拒绝她要求解除《裁判官条例》第87A条报道限制的决定,申请司法覆核,目前正等待结果。
邹幸彤一方在入禀状强调,“公开”是“公平审讯”的重要元素,但现时却以公平审讯为名,侵害被告获公平审讯的权利。由于案件正进行交付程序,将继续限制传媒报道,希望法庭批准尽快召开聆讯处理她提出的司法覆核。
学者指法庭聆讯不公开或造成不公
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总裁钟剑华接受美国之音访问表示,被控国安法的被告大部份不能保释,但是提讯的程序冗长,而有关的法庭聆讯内容得不到公开报道,他质疑对被还柙的被告可能造成不公。
钟剑华说:“被告人就在未有定罪之前,就被相关的检控部门长时间扣押,而有关(法庭提讯)资讯就得不到公开曝露,其实老实讲控方可以堆切大量的所谓证据,这些证据可能很大部份到头来都是无效、作用不大的,但是你(当局)就令到就算让你(传媒)报道,都不知道选些什么报道了,更不让你报道,你公众更加难知道那个实情了,其实这些都是透过法律程序,去针对那些被告人,制造更加明显的所谓、用司法制度以及司法程序来制造更加明显的法律不公。”
对于官方的破产管理署委托律师代表首被告“支联会”,钟剑华表示,等如由检控一方代表被告,形容做法荒谬。
钟剑华说:“政府属下一个部门走去代表”支联会”,你可想而知整个做法是很荒谬的,即是基本上你就由检控你那个人代表你,即是从表面上看都不可能有司法公正的,这个代表‘支联会’的破产管理署,以至它委派的那个律师,就算我们没有证据说它是接受了政府的某些任务以及指示,即是一些指示,但是它的身份已经令到它们在法庭上的角色,以至它应该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这个所谓身份已经完全是很难确立,所以其实是整个做法本身很荒谬,我觉得亦都事实上是对司法公正的一种很大的讽刺。”
支联会不交资料案7月中开审
本案首被告香港市民支援爱国民主运动联合会(简称支联会);第二被告李卓人(64岁);第三被告何俊仁(69岁),以及第四被告邹幸彤(36岁),各被控一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指他们违反《港区国安法》第22及23条,在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
另外,香港警方国安处2021年8月指称支联会为“外国代理人”,向邹幸彤等7名常委索取资料不果,邹幸彤等5人被控《港区国安法》下“没有遵从通知规定提供资料”罪,案件预定7月13日开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