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名年轻的香港民主活动人士星期二再次出庭,对他们领导了2014年大规模抗议而被定罪和判刑提出上诉。
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要求真普选,2014年9月冲入政府办公设施,而后引发“雨伞革命”,几条主要道路关闭了两个多月,2016年被初级法院判以非监禁的处罚。
但是香港政府检察官在去年8月的法庭上成功地说服了法官,认定最初量刑过轻。21岁的黄之锋被判处6个月徒刑,24岁的罗冠聪被判处8个月徒刑,27岁的周永康被判处7个月徒刑。
辩护律师彭耀鴻星期二在终审法院上辩争说,维持判处的徒刑有可能扼杀香港年轻人的自由表达。
终审法院休庭时没有宣布最后裁决。法官说,还要等一段时间再宣判。三名活动人士在上诉期间可以继续保释。
根据1997年英国把香港主权交还给中国时达成的协议,香港享有多项自由。不过,北京对香港看得很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