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这是何清涟为美国之音撰写的评论文章。这篇特约评论不代表美国之音的观点。转载者请注明来自美国之音或者VOA。
5月20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新闻报刊司在一次会议上透露,在近期的专项治理工作中,撤并了中央新闻单位驻地方机构1141个,清退违规人员1435名。只要对中国新闻体制有所了解,就明白这只是对中国媒体“新闻寻租”的一次迟到的清理。清理对象选定央媒驻各地记者站,乃因它们是“事业编制、企业经营”这一媒体体制的腐败集大成者。
中国的新闻寻租
中国的新闻寻租现象,已经成了中国新闻媒体业之癌。这种新闻寻租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利用媒体播报权,通过正面报道赢得报道对象的好感(业内将这类稿件称之为“有偿新闻”),拉到赞助费或广告费,媒体与个人分成,媒体得到大头,记者个人则提取回扣,得小头。分成比例各媒体不同,回扣的处理也不相同,有称之为“组稿费”的,也有称之“广告费提成”。概言之,这种新闻寻租,有违媒体职业道德,但还不算犯罪。
我曾在《中国“新闻寻租”现象的忧思》一文中指出,中国媒体挣扎于权与钱双重压力之下并非始于现在,而是始于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所谓“媒体市场化”。所谓“媒体市场化”,就是政府为了甩财政包袱,让媒体在经济上自立,不再依靠或者只部分依靠财政供养。这个方向倒也符合西方发达国家惯例,但不同的是,西方媒体拥有不受政府管控的新闻自由与出版自由;中国媒体缺乏这一至关重要的生存条件。因此,国内媒体业将政府继续管制下的媒体市场化形容为“既要将媒体一脚踢下海,又要捆住媒体的手脚”。被捆住手脚的泳者,不可能游出好的成绩,这是中国媒体必须面对的政治与经济双重压力。
到了90年代中期,各地兴办媒体成风,有偿新闻竞争激烈。企业要出广告费,对媒体的影响力就有要求,大多数影响力不大的媒体(包括中央级冷门媒体在内)的表扬就不受重视,这类媒体的记者不得不另辟蹊径,开始“污点寻租”,即抓住地方企业、机构的不光彩事件,比如事故、腐败行为、生产伪劣食品等,一句话,即以寻找当事人的污点进行敲诈,让对方出钱购买不播报的机会。这种“污点寻租”,是中国媒体业“新闻寻租”的一种劣变,涉及的不是新闻媒体的职业操守,而是犯罪行为。
央媒驻地方记者站缘何成敛财管道?
为什么说央媒记者站成为新闻寻租的集大成者?这是由中国媒体制度所造成的。
毛时代与邓改革初期,只有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少数中央级党媒在各地设置记者站,作为了解舆情的窗口,其负责人有监察地方政府之责。80年代中期以来,中央各部都纷纷创办报纸,产生了不少“中央级媒体”。在媒体走“事业编制,企业化经营”之路时,各中央级媒体派驻各地的记者站如雨后春笋,在全国各地滋生。这些记者站的重要使命之一,就是为报社“开辟财源”, 成为母报在各地的利益汲取重要管道,相当一部分地方记者打着新闻报道乃至舆论监督的旗号巧取甚至勒索钱财。表面上看,似乎主要是记者个人违背了媒体职业道德,但其根源却来自报社本部的“创收指标”、“奖惩机制”的压力,由于企业不需要那么多的正面报道,记者站对当地政府部门特别是工商界的“污点寻租”成了他们的生存之道。
山西省因为矿难频发,在2005年以前,一度成为媒体业污点寻租的重地,据说,只要一有矿难发生,“假记者”就到场。这类事情发生多了之后,人们终于发现,所谓“假记者”,其中不少就是各中央级媒体驻山西记者站聘用的合同员工,其业务主要是拉广告与赞助费,利用煤矿的矿难事故等进行“污点寻租”,就是各类央媒驻山西记者站的生存之道。在“污点寻租”过程中,这种合同工如果被揪住尾巴,记者站与母报就称其为“假记者”撇清关系。《山西假记者事件调查:谁为假记者提供滋生温床》等报道中,专门揭露了这种现象,自那之后,中央媒体驻地方记者站的腐败浮出水面。2006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曾通报过《中华工商时报》、《中国工业报社》、《中国食品质量报》等4家报社记者站“以新闻报道为名,向基层单位和群众敲诈或诈骗财物的违法活动”,被认为是到那时为止对央媒驻地方记者站最集中的一次处理。
这种处理并未能刹住各地记者站污点寻租之风,上述媒体的“中央级媒体”身份其实不太硬,无非是部办报纸。2014年,《正厅级记者罗盘的江湖恩仇录》一文揭露的事实,终于让外界大开眼界,知道《人民日报》这块金字招牌,被该报驻河南省记者站站长罗盘发挥运用成了威慑工具,人民网的发稿权更是成为其得心应手的理财工具,各个栏目都由外聘人员分包,一个栏目的分包费用达到百万。河南地方企业一被人民网河南分网记者盯上,就只能派人乖乖地到分网“协调”,企业主管部门越出面说情,人民网河南分网要的价码就越高。河南新闻出版局的对人民网河南分网根本不敢管,因为罗盘官居正厅级,《人民日报》更是媒体界的钦差。罗盘敛财事业如日中天之日,就是河南省新闻敲诈成为白色恐怖之时。
新闻稿成理财工具是体制病
据传播学研究,当今世界上的媒体运行有三类体制:第一类是以美国为代表的私有私营为主的媒体体制;第二类是欧盟那种公营私营并举的媒体体制;第三类是中国这种国营但实行商业化运作的媒体体制。应该说,新闻寻租主要发生于中国这类媒体体制。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中国的新闻媒体从政府财政供养的党政事业机关“转型”为企业化运作的事业单位,这一角色定位使它与人类社会其他的媒体同行不一样,官办使得中国媒体仍然是政治权力的延伸,半行政干预下的市场经济使其得以将其新闻播报权变现为金钱。在地方政府眼中,《人民日报》驻各地记者站负责人,本就是中央的钦差大臣,再遇上正厅级记者罗盘这种中国政治江湖养出来的大鳄,善于翻云覆雨,终于将记者站运作成无人敢惹的敛财中心。
可以说,新闻寻租是中国媒体的体制之癌,反腐只能整肃掉一批不良人士,却无法杜绝新闻寻租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