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香港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涉嫌贿赂、洗钱案星期一(1月8日)在纽约联邦法院举行预审。法官定明年1月对该案开审。何志平对检方的指控均不认罪。当日未讨论保释问题。
星期一,纽约曼哈顿联邦法院法官凯瑟琳·弗里斯特在预审中暂定何志平案的审判日期为明年1月的某个时候。
被告、香港前民政事务局局长何志平出庭,并向法官就检方指控他涉嫌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和洗钱等8项罪名全部表示无罪。
根据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12月18日递交的起诉书,何志平被指控8项罪名——5项涉及串谋和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3项涉串谋和实施洗钱。
联邦南区检察官办公室告诉美国之音,法庭原计划在今天的预审中讨论何志平提出的保释问题。但一直为被告争取保释的被告律师,却决定在以后的听证会上再提这一问题。因此,今天的预审未涉及保释事宜。
1月5日,何志平的律师爱德华·金就写信请求法官允许68岁的何志平予以保释。何志平从11月18日被逮捕后一直关押在纽约中国城附近的大都会惩戒中心(Metropolitan Correctional Center),该机构是美国司法部设在纽约曼哈顿的一所监狱。
愿出1000万美元保释金
金律师在请求信中提出了1000万美元——包括200万美元现金——保释金条件,并出示了5位美国公民为何志平作出的个人担保书。
12月2日,纽约南区联邦法院曾为何志平保释举行听证。经过1个多小时的辩论,法官德布拉·弗里曼以何志平缺乏美国社会的联系为由,未批准他的保释申请。何志平律师表示将上诉。
根据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12月18日递交法院的起诉书,何志平被指控8项罪名——5项涉及串谋和违反美国海外反腐败法、3项涉串谋和实施洗钱。
涉290万美元两项跨国贿赂
起诉书指何志平为总部在上海的一家能源公司(中国华信能源有限公司)获取商业利益而密谋向包括乍得总统、乌干达外长在内的非洲外交官,支付或提出支付金钱以及其它有价之物,贿赂金额达290万美元。
起诉书指控何志平是贿赂乍得和乌干达高官以换取丰厚商业好处的两项行贿计划的核心人物。起诉书分别称这两项贿赂计划为乍得计划和乌干达计划。
起诉书说,在乍得计划中,何志平促成了对乍得总统200万美元的贿赂保证,目的是确保他代表的华信能源公司从乍得政府获取石油开采权的商业好处。作为交换,乍得总统向这家能源公司提供在乍得无须面临国际竞争的独家石油特别开采机会。但最终华信能源公司未能完成这项交易,而是从一家台湾石油公司收购了他们在乍得的石油权。
起诉书说,在乌干达计划中,何志平促成并通过纽约银行电汇50万美元贿款给刚卸任的第69届联合国大会主席、乌干达外长库泰萨,还向他和乌干达总统穆塞韦尼赠送礼物,承诺更多好处,包括让他们分享中国的能源公司跟两位高官(他们是亲戚)家族在乌干达未来的合资企业的利润。其目的在于取得他所代表华信能源公司在乌干达金融和能源领域的商业好处。
何志平被控从香港通过纽约向塞内加尔前外长加迪奥在迪拜的帐号分两次汇了40万美元贿款,以酬谢他从中牵线,并希望继续得到他的帮助。
何志平于2002至2007年任香港特区政府民政事务局局长。2010年何志平任在香港的中华能源基金委员会理事局常务副主席——一个具有联合国经社理事会谘商地位的非政府组织。
纽约南区联邦检察官办公室负责起诉何志平的检察官里臣绍说,辩方律师试图以何志平的非政府组织为其辩护是站不住脚的。起诉书恰恰显示了这家非政府组织不是何志平应获保释的理由,而是何志平利用来进行犯罪活动的掩护。
本案另一名被告、前塞内加尔外长加迪奥,已获保释。加迪奥是美国永久居民,在马里兰拥有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