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这是何清涟为美国之音撰写的评论文章。这篇特约评论不代表美国之音的观点。转载者请注明来自美国之音或者VOA。
最近,德意志银行报告称中国将面临1981年以来最严重的财政危机,将严重危害中国经济和市场稳定。这在一向看好中国经济的投行界来说,或许是个极大的观点变化,但无论对中国政府还是对深谙国内经济的观察者来说,却并不新鲜,就在全世界都在关注中国高层权斗之时,关系到每个中国人钱包的各种税制改革方案与清理地方债务的“43号文”相继推出,为解决预期财政危机找到了方案。
*北京要为地方政府“债务拆弹”*
2014年,中国房市走冷,引起地方政府与银行的连锁反应。对地方政府的影响,是因为土地出让金规模降低,影响地方债务的偿还。
中国地方财政严重依赖房地产并非秘密,2014年土地出让金收入的下降,直接导致财政收入增速下降。据统计,10个典型城市土地出让金收入为8841亿元,与2013年相比下降15.4%。
房地产市场低迷对银行的影响是造成银行坏帐增加。国有四大“坏账银行”之一的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于1个月前发布《2014: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预计2014年四季度不良贷款余额为8277亿元,不良贷款率从9月底的1.16%升至1.23%,今年银行坏账将达到峰值,地产业是造成银行坏账的“祸根”。
以上只是债务危机的部分情况。最近发改委官员李铁对外公开说,地方债务上报数(18万亿)不及实际债务的一半数额。在地方调研时候,走了十几个城市,他们说只报了10%,有些报了20%、30%。上报数超过实际债务50%的几乎没有。
为了清理地方债务这一“地雷阵”,2014年9月21日,《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下发(称“43号文”)。该意见规定,截至2014年底的存量债务余额应在2015年1月5日前上报;将存量债务分类纳入预算管理;统筹财政资金优先偿还到期债务,2016年起只能通过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方式举借政府债务。这个文件还将对市长严重削权,并改变地方政府的权力结构。本文只分析这个文件拆除债务炸弹部分。要言之,地方政府上报的18万亿债务,公益性部分由中央政府埋单,市场性的由市场承担,剩余部分由地方政府、省政府承担。通俗一点解释,即:央行通过发行钞票来承担,结果当然是通过通胀稀释,由全社会承担;市场性部分,应该指购买了各种影子银行金融产品的投资者,这部分风险自负,政府不管。剩余部分由地方政府、省政府承担,其实际结果应该是:地方政府赖帐,如果引发群体性事件,省里象征性地承担一些以平息事件。
中央政府充当地方政府债务的“拆弹部队”,还包括几着:一、今后地方政府按43号文精神,职能瘦身,成了“小政府”,就会减少开支,二、为地方政府划定了税收的长期来源。
*房产税将成地方税支柱*
12月22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公布由国务院签署通过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分析称,不动产登记将加快房地产税、遗产税等税种推出的步伐。按照规定,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全国所有城镇都必须将其纸质房产档案录入电子信息库,并建立本地的住房信息系统。应该说,全国共有多少房子,中国政府相关部门应该有了基本数字。剩下来的问题就是如何开征。
目前认为最可能采取的方法是杭州版,“杭州版”房产税试点方案与上海类似,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同时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以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
关于房产税还有些热议的税率,比如三套以上实行累进房产税,所有商业房产,每年均按租金收入的12%缴交房产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等等。考虑到美国房地产税率2.8%已经算高,国内亦有人用这一税率倒计算,认为按此税率可以填补每年6000多亿的土地出让金缺口。也就是说,中国地方财政将从过去20年依赖土地出让金逐渐过渡为依赖房产税。
今后开征的房产税以此税率计征,这对中国的很多中产家庭来说是笔不小的负担,将极大改变他们的家庭收支模式。
*个人所得税也将成为税收重要来源*
2011年,全国人大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由2000元提高到3500 元之后,交纳个税的人计有2400万人。2013年,中国开始财税改革,营改增、消费税、资源税等改革方案相继问世,个税征收改革方案也已基本成型。据官方表示,预计2015年可能会推出。
个税改革据说将分4步走,包括合并部分税目、完善税前扣除、适时引入家庭支出申报制度、优化税率结构等。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合并部分税目,将工薪所得、劳务报酬、稿酬等经常性、连续性劳动所得等合并为“综合所得”。过去征收个税,主要是工资所得,因此人数少,估计合并之后,各种过去不计税的收入均将计入,个税交纳人数将大大上升。
完善税前扣除,这在美国已经相当成熟,主要内容是在合理确定综合所得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的基础上,适时增加各种支出。中国官方宣布,将考虑计入赡养老人支出(美国没有这项优惠)、子女教育支出、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
对于灰色收入多的人群来说,因为其收入并不透明,个税征收不是问题。喜欢将钞票藏在家中的“徐才厚”们当然得等到被抄家时,其“收入”才会曝光,而移居海外仍保留中国国籍的人,则需要向中国政府交纳税收。中国国税总局将颁布新规:中国公司在进行海外大型投资前需避免偷税漏税的嫌疑。此专项行动已经开展,将于今年2月1日正式开始执行。此项规定专为防止公司借国际投资之名寻求“避税港湾”。
《纽约时报》发表一篇《中国要对公民境外收入征税》(1/8/2015),称“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以隐晦的名称注册公司的北京亿万富翁,以及在非洲和拉丁美洲工作的广东推销员,都成为了中国税收官员的目标。” 据介绍,中国国税和地税机关将开始向移居境外但仍持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征税。征税的基础是境内境外收入之和,而不仅仅是中国境内收入。该文列举了国家税务总局与广州这两大中国富豪云集之地的地方政府所采取的行动,广州当地政府拟于1月28日召集150家当地大公司的高管开会,会议主旨是讨论这些企业海外雇员的缴税问题。北京和其他各大城市也在行动,联络辖下的大企业,要求他们提供外派员工收入的详细信息。中国政府在国际问题上与美国经常意见相左,但在向驻境外的个人和企业征税这一点上,中国政府与美国政府少有地行动一致。
德意志银行的报告对中国财政危机的现状估计符合实际,但只有最重要的一点没有估计到。这种民主国家极不容易摆脱的财政危机,对于一个不需要听取民意的专制政府来说却有办法摆脱。民主国家的税收,哪怕就是某一项上增加一个百分点,都要经过国会长期讨论才有结果,中国政府无需征求民意,不仅可以在一年内出台各种“税收改革”方案,并且还可以按财政缺口倒计征税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