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一观察组织周日发布报告,批评台湾制造业龙头富士康苛刻的劳工环境。
经过对中国湖南省衡阳市一个富士康工厂为期九个月的调查,这份来自中国劳工观察的报告指出了该厂内过长的工作时间,过低的工资,不足的训练和过多的使用临时工。
报告表示,每当生产旺季到来,富士康的工人每个月平均投入超过100小时的加班时间。而法律规定的加班时间为36小时。有的工人甚至不休息连续工作14天。
富士康使用的临时工的比重远不止中国法律规定的10%,达到了40%。这些零时工的工资为每小时14.5元人民币,加班时工资不变,尽管法律规定加班工资应为平时的1.5倍。
富士康曾于2010年卷入工人连续自杀的丑闻,该公司当时表示会改善工人工作环境。
中国劳工观察的报告出炉后,富士康表示会就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调查,如发现属实,公司将立刻采取行动,确保工作环境与公司的行为与守则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