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CC)主席阿吉特·帕伊星期二(9月15日)向委员会成员推出建议,将就外国政府赞助或提供的电视与广播内容制定“有力和明确的披露要求”。
FCC的声明援引帕伊的话说:“美国电视观众和电台听众有权知道他们消费的节目幕后有某个外国政府。鉴于有些台的内容来自中国和俄罗斯这样的国家,现在是更新我们的规则并将这些做法予以更多曝光的时候了。我希望我的同事们迅速行动,批准这项建议,以便我们能够帮助美国公众在观看或收听外国政府宣传时得以知情。”
这项“规则制定建议通知”(NPRM)试图修订目前FCC有关赞助的条款。新规定将要求,如果某个外国实体向一家电台或电视台直接或间接付钱以播放内容,或者该节目是由这类实体免费赠送以诱导该台播放该内容,该台在播放之际必须做出具体披露。
目前FCC有许多有关赞助的披露规则,但并没有具体要求在何时及以何种方式向公众披露外国政府的赞助。这些现行规则最早可追溯到《1927年广播法》,早于FCC机构的成立,当时的目的是禁止电台把广告冒充为节目内容。FCC在星期二的声明中说,如果帕伊推出的新规定最终得以执行,这“将进一步推动关键的透明目标,并将其用于外国政府和政党及其代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