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天12月1号开始,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能够在处理黑客或网络安全案件的时候,合法地黑进美国人民或公司的电脑系统。不过美国参议员誓言要推翻这项作法。今天在节目当中请到美国之音记者黄耀毅为我们介绍相关情况。
Rule 41:让FBI可合法黑进你的电脑
美国参议院昨天未能成功阻挡美国联邦调查局修改《联邦刑事诉讼规则》当中的第41条法规(Rule 41),这是由美国司法部提出,去年春天最高法院核准,让联邦调查局在办理黑客或网络安全案件的时候,可以合法的黑进受害者的电脑或网络。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公司的电脑系统受到了僵尸网络(Botnet)的攻击,为了调查办案,FBI可以黑进受害公司的电脑系统。今天美国的社交网络上这个盛行 #Rule41 的标签。
由于一个电脑系统可能很庞大并且分散在各地区,在原本的法律之下,FBI必须向每一个司法管辖地区的法院取得搜查令,才能搜查电脑或者手机。现在修改规则之后,只需要向一个法官取得搜查令,就可以合法搜索全部的电脑设备,而这数量可能很巨大,包括几百万台的电脑跟手机。虽然规定FBI必须要尽“合理的努力”通知被黑的对象,但批评人士认为这个规定太过薄弱,无法尽到保护的职责。
一些主张互联网自由的公民团体,以及包括谷歌等科技公司都表达担忧。一方面是受害者已经受到黑客的攻击,现在联邦政府又能够合法黑进他们的电脑,对这些个人或公司来说,是二度伤害。另一方面,一不小心还有可能造成这些受害者的资料损失
国会议员誓言扭转
俄瑞冈州的民主党参议员罗恩.维登(Senator Ron Wyden)多年来捍卫互联网自由与言论自由,他誓言要在明年度的新国会会期当中,阻挡这样的做法。其实就在昨天星期三,维登参议员,德拉瓦州的民主党参议员克里斯.孔斯(Chris Coons),以及蒙大拿州的共和党参议员史蒂夫.丹恩斯(Steve Daines)在参议院当中就试图阻挡,不过失败。
维登参议员11月在谷歌公司举办自由之家的“全球互联网自由报告”发表会上,强调互联网自由的重要,并说他无法赞同联邦调查局的做法。俄勒冈州民主党参议员罗恩.维登说:“这报告当中提到的加强保密措施的问题,我认为是直接切入了重心,攸关于我们如何确保安全、自由,以及商业这三方面。一旦我们犯错,减弱了保密措施,我们将会大幅失去这三个方面。允许联邦调查局以国家安全的名义,不需经过司法监督,就获得在美国境内的人的网站浏览纪录。我告诉其他国会议员,如果你认为医疗纪录外泄很严重,等着看美国人民发现他们最私密的网站浏览纪录,可以不经过法院监督,就被取走。”
不过说实在,这是困难的问题。因为互联网是跨越地域界限的,如果要取得每个司法管辖地区的搜索令才能办案,旷时费力,证据也容易被摧毁。我之前在采访也听到联邦探员说过,现在的刑事诉讼法律跟不上科技发展速度,当年并没有互联网,智能手机这种东西,法律必须要更新,在办案或是反恐方面,才能够更有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