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商务部于12月16日发布简报,概述第21届美中商贸联合委员会(JCCT)会议的成果。以下是商务部简报全文,由美国国务部国际信息局(IIP)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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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商务部
2010年12月16日
简报:美中商贸联合委员会会议
美国商务部长骆家辉(Gary Locke)和美国贸易代表罗恩·柯克(Ron Kirk)与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共同主持了从2010年12月14日至15日在华盛顿举行的第21届美中商贸联委会。美国农业部长汤姆·维尔萨克(Tom Vilsack)也参加了会谈。参加联委会的还有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Jon Huntsman)、美国贸易和开发署(U.S. Trade and Development Agency)署长里欧卡蒂亚·扎克(Leocadia Zak)及财政部和国务部代表。来自中国26个政府部门和机构的高级官员也参加了会议。
联委会各项议题的讨论成果概述如下。
知识产权
软件正版化
据私营部门专家估计,中国的盗版率若降低50%,正版软件生产商就能增加38亿至40亿美元的销售额。
-- 中国在报告加强其政府软件正版化计划时宣布,中国正在建立政府机构的软件资产管理系统,将软件作为财产纳入中国的资产管理系统,以更有效地实施软件正版化。
-- 在现在和未来的预算中,中国都专为购买、更新和替换各政府机构所用的软件拨款。
-- 中国宣布将进一步促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并宣布30家中国重要国有企业参加政府/企业伙伴试点项目。
-- 美中两国将在1月中以前进一步讨论核实遵守软件正版化要求的问题。
网络侵权责任
中国在美中商贸联委会过去就如何打击版权网络侵权所进行的讨论基础上宣布,中国司法部门正在为起草相关司法解释进行研究。在这一过程中,中国司法部门将对包括网络中介人责任在内的若干问题进行深入研究。美中两国同意积极支持这一进程,以便早日完成司法解释,阐明为网络侵权提供方便的人与侵权者负有同等责任。
图书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 美中两国同意继续就增强图书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进行合作,并继续就图书馆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与产权拥有者交换意见和分享信息。具体而言,中国国家版权局介绍了它基于学术杂志出版商举报的网络企业盗用图书馆学术杂志的现象而进行的调查,并同意在调查结束后迅速采取行动。
专利权/标准
美中两国一致认为,与标准相关的专利权问题十分复杂,要求标准设立组织在制定专利权问题的规则时考虑在专利权所有人、标准使用者和公众之间取得适当的平衡。双方同意就与标准相关的专利权问题进行进一步的讨论,包括在由美中两国所有相关机构参加的美中商贸联委会的知识产权工作组进行讨论。
房产出租者的职责/责任
为了在国内市场中保护商标权,中国同意采取适当的法律措施,明确规定市场经营者——包括房产出租者、经营者和管理者——在保护商标权方面的职责和责任,并加强监督和检查活动。
中国的“自主创新”政策
知识产权和不歧视
-- 美中两国不制定亦不保持以知识产权开发地或所有权所在地作为政府优先采购产品和服务的直接或间接条件的措施。两国将继续讨论这一原则是否适用于其他政府措施。
工信部(Ministry of Industry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设备目录
-- 中国将于2011年修订其重大技术装备目录,并发布草案供大众评议。修订措施将不会用于进口替代或出口补贴,也不会作为针对国外供应商的歧视性规定。
3G/未来技术
至2011年,中国的3G基础设施投资可望达到100亿至120亿美元,未来技术基础设施的投资也极有可能达到类似水平。
-- 中国方面同意在运营商的选择上将采用公开透明的方式,不会基于3G或后继网络中使用的标准或技术提供优惠待遇,而允许运营商自由选择能够提供升级或更高级服务的任何现有技术或新技术。中国还确认不会通过频谱管制方式来歧视任何技术。
政府采购
中国政府表示,其每年的自用项目采购金额超过880亿美元。
加入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协议》
-- 中国许诺在世贸组织政府采购委员会(WTO Government Procurement Committee)召开2011年年终会议之前向委员会提交一份全面的二次修订提案。提案内容与时间安排将基于有关部门征询各下属实体机构及政府采购协议所涉及的其他实体机构的意见而定。(在政府采购协议下,“其他实体机构”包括国有企业。)
政府采购中的优惠待遇
-- 中国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修订《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Implementing Regulations on the Government Procurement Law)并认真收集听取各方面意见与建议,包括来自美国的意见与建议。在政府采购案中,中国将对国内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中资企业生产的所有创新产品一视同仁。(美国则对中国条例草案的第9条表示担忧,因为其中的产品目录可能会被用于在政府采购中向自主创新产品提供优惠待遇。)
政府采购与商业产品
-- 中方与美方认识到灵活界定国内产品的重要性。中国有关部门正在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包括审议美国方面就最大程度地提高采购企业的效率和降低其成本的建议。双方将会就国内产品的定义问题进行持续磋商并交换信息。
新兴技术
3G/未来技术(见上文自主创新部分的内容)
智能电网
从2011年至2020年,中国计划每年投资100亿美元打造国家智能电网,并另外投入5900亿美元建设一个输电网络。
-- 对于与智能电网相关的产品和技术,中方承诺:各种标准的制定程序将会公开透明;国外相关方将有机会参与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合格评估程序的制定,并享受不低于中国国内相关方所享受的待遇;各种标准将以相关国际标准为基础,完全履行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WTO TBT Agreement)中承担的义务。中方对与美国国家技术标准研究院(U.S. National Institute of Standards and Technology)合作制定智能电网标准一事表示欢迎。
-- 中国承诺,中国国内所有企业——包括国有企业和国投企业——的采购与销售活动都将完全基于对商业利弊的考虑。中国还进一步承诺:(a)把此类决策权交给企业,由企业基于相互间的商业利益作出决策,以及(b)对外国企业、外商投资企业以及中国国内企业给予平等的待遇。
风力发电设备
到2020年,中国可再生能源市场可望达到1000亿美元。风能是其中增长最快的领域。
-- 中方确认,将承认中国境外的外国企业的经验,即此类经验可用于满足中国大型风力发电项目设备供应方面的技术经验要求。
-- 中方进一步确认,外国公司可基于在中国境外的现有风力发电项目提交有关证明材料,从而满足向中国大型风力发电项目供应设备的技术资格要求。
快递业务
快递业务对高新技术产业与知识型产业等许多领域的国际贸易至关重要;它为各种规模的企业在全球市场内开展高效竞争提供便利。快递业直接创造的就业岗位高达130万个,支持的工作岗位总计275万个。
调查并取缔假冒EDS网站
-- 中国国家邮政局(State Postal Bureau,SPB)正在与中国政府有关部委密切联系配合,调查并取缔中国国内的假冒快递业务(EDS)网站。
快递业务监督
-- 美方与中方将加强在快递业务监督方面的交流。中国国家邮政局承认保护数据安全的重要性,这将是双方持续讨论的领域之一。
农业
牛肉与牛肉制品
-- 美方与中方同意从2011年1月3日起一周内重启牛肉市场准入的对话。
禽流感
-- 中国宣布对来自美国爱达荷州与肯塔基州的禽类制品解除禽流感管制禁令。美国方面要求中国尽快根据科学的国际标准对其余四个州的禁令采取必要措施。双方同意就其余四个州的问题展开进一步技术讨论。
制药
自1997年起,美国对中国的药物出口增长幅度很大,从1.49亿美元增长到2009年的近10亿美元。
监管数据保护
-- 中方同意积极保护为申请营销许可而提交的未公开制药数据,避免对此类数据作不公正的商业使用的现象,同时研究出具体措施来改善执行情况,从而进一步鼓励新药研发。美国和中国同意于2011年在中国召开一次研讨会,继续讨论此一事项。
通过国际协作打击假冒伪劣药品
-- 中方同意通过国际合作进一步打击假冒伪劣药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局投诉中心(SFDA Complaint Center)正在筹建之中。美国和中国同意开展密切合作,并在假冒药品活动方面交换信息。双方应通过监管渠道提供有关假冒药品案件的信息。
标准与测试
-- 中国确认其正在积极完善中国强制认证(China’s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CCC)的测试与认证程序;中方随时准备与美国开展技术交流以优化其体系。
电信产品
可归入《美中互认协议》(U.S.-China 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框架下的产品贸易仅在2009年一年就超过580亿美元。
-- 中国宣布其有意建立“一站式采购”(One-stop-Shopping)机制,为移动设备产品提供一次申请两项认证的便利模式。中国同意开启电信工作组互认协议(APECTEL Mutual Recognition Agreement)的双边谈判。
旅游观光
自 2008年《谅解备忘录》(Memorandum of Understanding)开启了旅游项目后,中国赴美访客总人数增长了23%,旅游出口总值为55亿美元(截至2010年7月)。中国是美国增长最快的?╩e场,到2015年可望成为美国第6大旅游客源市场(较2008年《谅解??忘录》之前的第16位大幅提高)。
-- 美中双方同意开始执行谅解备忘录的第3阶段目标,向美国再开放3个中国省份作为配套休闲旅行的市场。(美国将继续向中国提出要求,以便将范围扩大至更多省份。)
-- 双方已成功建立起在线系统,确保及时交换备忘录授权开展旅游业务的中国旅行社与美国旅游经营者的名单。
合作活动
商法
—— 为了帮助了解影响美中贸易的商业法律的变化,美国商务部法律总顾问卡梅隆·克里(Cameron Kerry)、中国国际贸易谈判副代表崇泉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安建在杭州(10月18日)、武汉(10月20日)、成都(10月22日)成功地主持了2010年美中法律交流活动,重点研讨了美国的出口促销活动和贸易救济的法律与实践。美国和中国同意就未来双方商定的议题在美国城市举办2011年法律交流活动。
电子废料回收
中国市场有潜力为美国回收商和相关设备生产商提供广泛的商机。据中方人士透露,中国在2006年估计制造了170万吨电子废料,这个数字到2015年可能会增长到540万吨左右。
-- 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发展中国回收利用废弃电子产品的能力,并实施有利于相关设备及服务贸易的有关法规。
知识产权
-- 美国和中国将定期通过公安部派驻中国驻华盛顿大使馆的高级联络官和美国全国知识产权协调中心(IPR Center)进行交流,并将继续探讨知识产权协调中心和公安部之间扩大交流的问题。
-- 美国和中国通过在美中商贸联委会的知识产权工作小组(JCCT IPR Working Group)领导下举行的座谈会或组织的特别小组就恶意注册商标的情况交换信息。由欧洲、日本、美国和中国共同举办的一个研讨会于2010年9月20日至21日举行。
-- 美国和中国同意联合举行有政府和私营部门参加的一个项目,讨论互联网上中介人的法律责任问题。中国国家版权局、中国商务部和美国专利商标局于2010年4月21日联合举办了一次研讨会。
药品和医疗器械
-- 2010年4月在中国成都举行的药品和医疗器械小组会上,美国消费者保健产品协会(U.S.Consumer Health Products Association)举办了关于非处方药的讲习班。
-- 美国医疗器械行业介绍了根据风险分类的方法,即在全球医疗器械协调工作组(Global Harmonization Task Force)制定的原则基础上进行医疗器械分类。
-- 美国和中国将共同努力,根据亚太经合组织生命科学创新论坛(LSIF)的提议落实反假药计划,通过检测技术的交流提高药品安全和质量保证水平。双方同意2011年在中国举行一次亚太经合组织研讨会,重点交流有关药物检测的技术信息,以提高药物的安全和质量保证水平。
电信
美国和中国之间可归入《美中互认协议》框架下的产品贸易仅在2009年一年就超过580亿美元
-- 5月,我们举办了电信型号核准研讨会(Telecommunication Type Approval Workshop)(5月14日,北京)。我们在这一领域的交流,特别是在电信设备和合格评定上的美中互认协议,仍然是一个优先事项。
-- 美国和中国同意于2011年在美国和中国举行推广绿色信息与通讯技术的研讨会(A Seminar on Promoting Green ICT)。议题预期包括电子废品的回收,以及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降低能源成本或作为一个环保型解决方案的其他方法。
合作研究贸易统计数据的工作计划
美国和中国各自公布数据,衡量两个贸易伙伴之间双边商品贸易的流通。虽然两国都遵守国际统计标准,但商品贸易数据的差异可能因不同的数据和方法而产生。这项工作计划的目标是扩大美中商贸联委会支持的统计对话和研究。像以前的工作一样,这项工作并不是要改变任何一个国家呈报的官方统计数据,而是更好地了解双方在收集和汇编官方贸易统计数字时所使用的数据和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