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禁止警方使用人脸识别技术成为美国各界广泛讨论的一个富争议的话题,有人说,中国对这一技术的滥用让美国人提前警觉到这一技术可能给公民权利带来的的危害。
中国展示了滥用识别技术的“路线图”
乔治城大学法学院隐私与技术中心高级研究员克莱尔·加维(Clare Garvie)星期三(5月22日)在美国国会众议院一场听证会上说,中国展现了一个在缺乏规则的情况下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后果的“路线图”。
她说:“在没有规则的情况下,这是一个所有人都被后端注册的系统。这里有足够多的摄像头,让执法人员可以在某个人在公共场合露面的任何时候追踪他的位置、上传他的照片,查看他过去的情况。”
法律专家说,政府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可能侵犯了宪法第一修正案。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禁止美国国会制订任何侵犯新闻自由与集会自由、干扰或禁止向政府请愿权利的法律。
专家说,政府没有搜集集会者和向政府请愿者面部数据的权力,因为这将让民众心怀顾虑,不敢行使受宪法保护的相关权利。
美国公民自由联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高级法律顾问涅玛·辛格·朱利安尼(Neema Singh Guliani)认为,这些担忧不仅仅是理论上的,中国的实例证明,人脸识别已经被用作监测和跟踪公民的综合监控系统的一部分。
据报道,中国有2亿多台监控摄像机,并在开发几秒钟内识别任何公民的能力。中国政府正在累积人脸识别数据库,搜集精神疾病患者、吸毒者和上访者的面部数据。
中国政府也把这项技术用作追踪和压制维吾尔等少数民族的工具。据报道,中国给所有离开新疆的维吾尔人建立了一个人脸识别数据库,并在开发一个报警系统,当一个维吾尔人进入新社区时可以让警方收到警报。
朱利安尼在提交给美国国会众议员监督委员会的一份书面声明稿中说:“防止在美国建立类似的监视体系对我们来说至关重要,这样的体系将破坏我们基于宪法的价值观。”
还有法律专家说,监视民众还可能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第四修正案禁止无理搜查和扣押、并要求搜查和扣押状的发出有相当理由的支持。批评者认为,执法者不能在没有正当理由情况下要求公民出示证件、不能随意获取公民的指纹,却能擅自获取公众的面部特征数据,这侵犯了公民权利。
是否应该禁止政府使用人脸识别,各州做法不一
加利福尼亚州的旧金山市本月早些时候通过一项法案,禁止包括警察在内的市政府部门使用面部识别技术。美国其他一些城市也在效仿旧金山的禁令:华盛顿州、麻萨诸塞州正在试图通过议案暂停政府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直到对这一技术的相关研究得出结论。
一些法律专家认为,美国国会应该立法,以联邦法律的形式规定政府部门对人脸识别技术的使用,否则,民众权利的保护标准在各地会变得非常不一致。
代表加利福尼亚州的民主党籍联邦众议员凯蒂·希尔斯(Katie Hills)说,人脸识别使用标准各地不一将给民众造成实际的困扰。她说:“公民在一个州可以得到某些保护,免受在没有正当理由下受到人脸识别技术监控,但他只要开车几英里,就可能受到一套完全不同的制度的约束。”
不过,包括芝加哥和底特律在内的地方警察机关仍在使用这一技术。也有地区正在与联邦调查局(FBI)合作,允许执法人员获取当地交管局的驾驶执照照片数据,用于人脸图像搜索。朱利安尼说, 大约有18个州与FBI合作,分享驾照相片数据。
反对禁令者:善用人脸识别技术可以维护社区安全
一些维护警察群体权益的代表认为,警察是人脸识别技术的终端使用者,使用这一技术办案可以有效维护社区安全。
美国全国黑人执法人员组织前主席塞德里克·亚历山大(Cedric Alexander)在众议院的这场听证会上说,立法部门应该颁布使用这一技术的标准,而不是完全将其禁止。
他说:“我们所说的这项技术在维护社区和国家安全方面非常有价值。已经发生的问题有点像一匹冲出大门的马。现在我们正努力赶上它。”
亚历山大强调,警察需要得到使用人脸识别技术的充分培训。他说,技术公司不应该只是提供技术、不提供使用标准,在出了问题时让警察成为被谴责的对象。
亚历山大说:“鉴于我们仍然生活在一个我们面临巨大威胁的环境中。我们仍然可以利用这项技术。”
他同时提出,在标准仍在制订的情况下,警察如何使用这一技术是一个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