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性的父母掳拐子女一个日益严重的问题。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美国国务院处理了8000多个美国儿童被父亲和母亲掳拐到外国的案件。总部设在美国的“全国失踪与被剥削儿童”组织是帮助寻找失踪儿童下落的非政府组织。该组织说,目前有1100多个美国儿童被非法扣留国外的案件有待解决。
每个被掳拐的孩子都有众多备感痛苦的人:母亲、父亲、祖父母、兄弟姐妹、亲戚和朋友。对于被掳拐的儿童,这意味着远离最亲近他们的人。在许多情况下,这也意味着他们被迫适应截然不同的文化、语言、宗教信仰和民族认同。
国际性的父母掳拐儿童民事方面的海牙公约为寻求送还或探访其子女的家长提供法律程序。 68个国家与美国目前是这个公约的合作伙伴。这些国家有义务送还被掳拐的16岁以下儿童,条件是必须在掳拐或扣留国外一年之内提出申请。只有在孩子面临受到危害的严重威胁,或者年纪较大、业已成熟、并拒绝返回的情况下,法院才有可能拒绝下令归还孩子。这个程序远远不够完善,但它提供了解决掳拐儿童案件的最大希望。
美国1993年的国际性的父母掳拐法案规定,将孩子带出美国或扣留在美国以外的地方、意图阻挠合法行使父母权利的行为是联邦罪行。美国所有50个州都将父母掳拐列为严重犯罪。
美国呼吁其他国家的合作,结束父母掳拐的悲剧。美国敦促所有尚未批准这项公约的国家批准这项公约,并呼吁公约签字国确保其法院和机构有效并持续地执行该公约。子女抚养权应当由法律程序决定,而不是通过掳拐的方式。
以下是一篇美国政府的政策声明。美国之音并不代表美国政府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