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4月18日星期四公布就禁止香港民族党运作向北京提交的报告内容,强调维护国家安全是特区应有之责,会根据法律禁止港独及其他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
据港媒体报道,这份星期二已经上报北京的报告,主要详列民族党被取缔的过程、原因和“法律依据”。
报告表示,香港民族党2016年3月28日成立,公开宣称的纲领包括建立自由而独立的香港共和国;建立支持香港独立的势力,在经济、文化、教育等各方面成立以香港为本位的组织和政治压力团体等,并在成立以来,采取实质行动以实现其纲领。
报告力撑香港保安局“基于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公共秩及保护他人的权利和自由的需要”,禁止民族党的运作。
香港保安局去年7月17日公布引用社团条例第8条,准备禁止民族党运作,但允许对方在限定时间内提交书面申述。
在民族党召集人陈浩天提出申述后,港府去年9月24日刊登宪报,指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行使社团条例第8条赋予的权力,命令禁止民族党在港运作或继续运作,即时生效。
禁令刊宪后,民族党仍可向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提出最终上诉。随后,特首宣布不接受上诉申请,维持宪报的公布。
林郑月娥今年2月底对外表示,北京要求她就禁止民族党运作一事提交报告,并支持特区政有关决定。
苹果日报报道,香港民主派公民党党魁杨岳桥大律师表示,港府取缔民族党一事本应是一国两制下香港的内部事务,但北京通过公函要求港府提交报告,令人忧虑两制的界线被模糊,北京试图借此影响香港内部事务。
此外,报告也反证港府取缔民族党是以言入罪,有违《基本法》第27条所保障,港人享有的结社自由。杨岳桥表示,报告指控民族党以派传单、接受电台访问等方法宣传理念,都是不同政党会做的事,但当局以民族党的言论取缔他们,无疑是以言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