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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51 2024年11月28日 星期四

法律窗口:还权于州,美修宪路漫漫其修远


1787年的联邦制宪会议(Junius Brutus Stearns)
1787年的联邦制宪会议(Junius Brutus Stearns)

近年来,美国的一些保守派人士对联邦政府权力日益扩大以及财政赤字持续攀升等诸多问题看似到了忍无可忍的地步,为此一直积极推动各州召集修宪会议,希冀越过在他们看来僵持不动的国会以及独揽大权的总统而自行修宪,把美国重新带回到正确的轨道上来。反对派人士则提出,召集州修宪会议的做法无前例可循,有可能把美国带向一片无法掌控的未知领域,更可怕的是,还有可能引起政治上的动乱。

召集各州修宪会议初见端倪

法律窗口:还权于州,美修宪路漫漫其修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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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草根组织“公民要求自治”(Citizens for Self Governance)最新发布的消息说,全美已有36个州提交申请,要求依据宪法第五条举行州修宪会议。不过,这些申请还有待各州议会批准,修宪议题只限于紧缩联邦财政、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和权限以及对政府官员和国会议员的任期实施限制等。

根据美国宪法第五条的规定,正式修宪有两个方式,第一个方式由美国国会发起。它允许国会在参众两院各有三分之二议员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提出宪法修正案。第二个方式是,在三分之二州的议会,亦即34个州的议会参众两院均批准的情况下,申请召集州修宪会议。全美目前只有3个州的议会批准了上述修宪申请,离召集州修宪会议的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无论经由哪种方式发起修宪,都必须得到四分之三州的议会,亦即38个州,或者四分之三州修宪会议的批准,方能产生法律效力。

专家赞开国先贤有先见之明

1787年,美国开国先贤在制定联邦宪法时,对联邦和州之间的关系及权力进行了分配。他们一方面强化联邦政府的核心权力,另一方面把凡是宪法没有授予联邦或没有禁止州行使的权力,交由各州或人民保留,其中一项权力就是由各州发起召集修宪会议的权力。

保守派法律学者迈克尔·法利斯(Michael Farris)
保守派法律学者迈克尔·法利斯(Michael Farris)

包括维吉尼亚州保守派法律学者迈克尔·法利斯(Michael Farris)在内的一些专家认为,这一个安排充分体现了美国开国先贤的智慧和立国初衷。

他说:“乔治·梅森在制宪会议上曾经说过,有朝一日,联邦政府一旦超越宪法所赋予它的权限,州必须具有阻止权力滥用并把它从联邦政府手中夺回来的能力。这就是修宪程序的意义。”

阿拉斯加前州长、2008年共和党副总统候选人佩林在脸书上对召集州修宪会议的做法表示支持。她说:“无论是总统,还是国会,都无权阻止它,这是这个程序的妙处所在。它的确是在我们人民的手中。”

保守派对国家现状忍无可忍

在美国两百多年的历史上,从未出现过以召集州修宪会议修宪的情况,由于这个程序繁琐,除非万不得已,各州都不会轻易去啃这块硬骨头。

俄克拉荷马州前联邦参议员汤姆·科伯恩(Tom Coburn)
俄克拉荷马州前联邦参议员汤姆·科伯恩(Tom Coburn)

但是,俄克拉荷马州前联邦参议员汤姆·科伯恩(Tom Coburn) 说,国家现状已经到了令人忍无可忍的地步。科伯恩是发动州修宪会议的领导人之一。

科伯恩在《今日美国报》上撰文指出,当今美国国债超过18万亿美元,这意味着一个四口之家要担负22万多美元的债务,无资金预备负债高达127万亿美元。与此同时,联邦政府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渗透到美国人生活的各个领域,例如对金融机构和学生贷款进行接管,为救助汽车行业投入巨额资金、对因特网实施过度调控,以及漏洞百出的医保改革法等。科伯恩提出了这么一个问题:“无论是谁当政,华盛顿究竟还会不会自我控制呢?”

“民主21”的负责人弗雷德·韦特海默(Fred Wertheimer)
“民主21”的负责人弗雷德·韦特海默(Fred Wertheimer)

科伯恩说:“你现在看到的情况是,我们的国家面临高额债务和赤字,联邦政府权力过大,大多数美国人都认为,现在是修宪的时候了。民意调查显示,大约百分之75的美国人认为,应该限制联邦政府的权力和权限,以及它对公民个人生活和州生存权利的控制。”

反对人士担心出现政治骚乱

但是,反对召集州修宪会议的也大有人在。他们提出,由于无先例可循,这个程序将把美国带向一片无法掌控的未知领域,甚至有可能导致政治动乱。再者,联邦宪法对州修宪会议应该如何运作只字未提,例如修宪会议的规则是什么,各州会议代表如何选出以及应该有多少名等,这些都是未知数。

“预算和政策优先中心”官员迈克尔·里奇曼(Michael Leachman)
“预算和政策优先中心”官员迈克尔·里奇曼(Michael Leachman)

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协助竞选筹款组织“民主21”(Democracy 21)的负责人弗雷德·韦特海默(Fred Wertheimer)提出,最令人担忧的一个问题是,一旦召集州修宪会议,拟议的修宪议题有可能多到难以控制的地步。

他说:“这样一来,我们整个的宪法历史,所有的宪法条文,包括保护公民个人、公民权利和公民自由以及宗教自由的条文等,这一切都有可能被修改和改变,从而导致各种危险的后果。”

设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智库“预算和政策优先中心”(Center on Budget and Policy Priorities)国家财政研究部主任迈克尔·里奇曼(Michael Leachman)认为,召集州修宪会议完全没有必要。

里奇满说:“这些人把经过检验而证明是可靠的做法放着不用,而去尝试我们国家历史上从未使用过的新名堂,这个前景非常危险,而且没有必要。”

美国历史上出现过11,000多次修宪努力,最后写入宪法的只有27条。几乎所有成功的修宪都是通过第一个修宪方式,亦即由美国国会启动的。这次由保守派人士发动的州修宪运动最终能否成功无法预测,但是,越来越多的州响应并申请召集州修宪会议这一事实本身,就足以引起人们的关注和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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