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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0:47 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香港装修工被判暴动罪 成首例“反送中”定罪案


港人反送中游行要求撤回逃犯条例修订 (美国之音海彦拍摄)
港人反送中游行要求撤回逃犯条例修订 (美国之音海彦拍摄)

香港一名装修工人被控于去年6月26日参与示威,包围警署并殴打便衣警员,于本周四(9月17日)被香港法院裁定为暴动罪,成为“反送中”以来首宗经审讯被裁定暴动罪成立的案件。

根据去年6月底颁布的在国际社会引起极大争议的港版国安法,暴动罪最高可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6岁的男性装修工岑晓麟,被控于2019年6月26日与其他身份不详人员一起在湾仔警署外参与非法集会和暴动,并袭击便衣警员张金福致其受伤。庭上,岑晓麟否认有关非法集会和造成人身伤害的指控。

报道称,张金福当晚被紧急召回警署上班,因示威者围堵在警局门口,导致他无法进入。被示威者发现为警员后,遭到包括被告在内的示威者袭击,张金福随后拿起附近的安全锥桶等进行防卫。

法院获悉,岑晓麟趁乱两次拳打脚踢被示威者包围的张金福。张在法庭上表示,曾记得被岑晓麟拳打右侧嘴角,因打到口腔溃疡,致其“爆裂”并疼痛一个星期。

岑晓麟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表示,被告的行为是出于自卫,因为警员张金福在进入警署前故意将一名妇女推倒在地,被告声称“因看到不明男子突然冲出来,才使用武力制止他”。

香港区域法院法官郭启安在看过事件中的录像后拒绝了这一说法并表示,张金福当时撞倒这名妇女是意外。郭启安认为岑晓麟在现场众多示威者起哄下加入“战斗”,趁乱袭击张金福,所使用的武力是非法的,并不属于合法自卫。

法官郭启安表示,当晚有众多示威者因政治诉求包围湾仔警署堵塞警署出入口,破坏监控设备,严重扰乱社会秩序,构成非法集会。被告岑晓麟承认自己有搬铁栅栏拦路和遮盖监控设备的行为。随即郭判定被告参与非法集会。

法官郭启安还表示,警员张金福口供中被打右侧嘴角导致口腔溃疡“爆裂”并没有证据,所以法庭不能确定其中的因果关系,即裁定被告致他人身体受伤未能充分证实,但依旧判定为较为轻微的普通袭击罪。

最终,香港区域法院法官郭启安裁定,岑晓麟暴动罪名成立,袭击警员造成身体实际伤害罪不成立,但交替控罪的普通袭击罪成立。

目前,被告岑晓麟仍在拘押中,本案将于9月25日宣判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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