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众议院一些资深两党议员最近纷纷表示将推动立法提倡因特网自由。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伯曼表示,将通过立法要求美国科技公司加入保护言论自由的“全球网络倡议”。此外,国会日前也成立了因特网自由事务议员团。
*议员拟立法吁美公司加入GNI*
“全球网络倡议”(Global network Initiative, GNI)的主旨在于保护、促进信息与通讯技术的言论自由和隐私。GNI在其网页上指出,由于全球各地的信息与通讯技术业公司面对一些政府越来越大的压力,被迫遵守可能违反言论自由与隐私权的政策,因此,一些公司集团、人权和新闻自由团体、投资者和学者花了两年的时间协商,建立了一个合作方式,保护、促进言论自由和隐私权,成立了全球网络倡议。
美国国会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伯曼(Rep. Howard Berman)星期三在一场听证会上敦促美国科技公司展现自律,加入全球网络倡议。他还指出,美国企业必须跟美国政府互相合作,处理网络安全与因特网自由的相关问题。
伯曼众议员举例说,当中国政府去年规定所有在中国销售的电脑都要安装绿坝软件的时候,美国公司要求美国政府就此提出抗议,因为此举违反自由贸易以及中国在世界贸易组织下的义务。中国政府后来由于争议不断而暂缓执行。
他说:“在有关人权的问题上,网络科技虽然可以带来好处,却也存在着潜在的伤害,必须在中间找到平衡。全球网络倡议GNI就是一个由人权团体与一些企业自发成立、讨论这个问题的组织。可惜的是,许多美国公司并未加入,因此,我们必须考虑通过立法来探讨这个问题。”
*全球因特网自由法案*
外交事务委员会共和党人史密斯众议员(Rep. Chris Smith)表示,一些有良知的美国公司在面对压迫政权的时候,由于缺乏美国政府的支援而被迫遵守他国政府管制因特网自由的规定。最近的谷歌事件让人们更看清了这个问题。
他说:“面对压迫政权,没有美国政府的挺身支持,这些科技公司被迫对因特网采取审查措施。不过,我在2006年所提出的全球因特网自由法案,让美国科技公司在跟压迫政权打交道的时候能够获得美国政府的支援。”
全球因特网自由法案的内容包括:要求跟压迫政权作生意的美国科技公司,公布屏蔽因特网搜索结果的相关资讯;法律保护电子邮件用户的个人资讯;以及在国务院成立全球因特网自由办公室,提倡因特网的言论自由等等。这项法案由史密斯众议员提出,曾经在2008年获得众议院一些委员会通过,但并未获得全体院会审理。法案去年被再度提出,获得许多人权组织的支持。
谷歌公司副总裁黄安娜(Nicole Wong)告诉众议院外交事务委员会,因特网的公开自由,应该纳入美国的外交与贸易政策,以协助资讯自由流通,以及保护企业与公民权益。
*国会成立议员团 倡因特网自由*
另一方面,民主党籍的华裔美国国会众议员吴振伟(Rep. David Wu)以及共和党籍的史密斯众议员日前成立一个跨党派议员团,讨论全球因特网自由。他们要求美国政府正视中国对网路审查的危险讯号,立刻采取行动确保网路自由。吴振伟众议员说,他主张立法设置有政府作为后盾的网路自由基金会,以奖励研究者发展规避网路审查的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