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在一名华人去世89年后向他追授律师执照。
张康仁(Hong Ren Chang)1872年做为清朝官派的留美幼童之一赴美留学,回国后再度赴美,先后毕业于耶鲁大学和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由于当时的《排华法案》,张康仁无法在美国担任律师。1888年,他获得归化入籍证书,因此得以加入纽约州律师协会,并被纽约法院批发律师执照,成为最早的有正式身份的美国华人律师。
1890年,张康仁搬到加利福尼亚州,申请在华人聚集的旧金山执业,但加州最高法院裁决说,他的入籍证书是非法发放的,而非公民不得成为美国律师,因此驳回了他的申请。张康仁失去了他的律师资格。
张康仁后来先后担任清政府和民国政府的驻北美外交官,在1926年去世。
张康仁的后代和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法学院的亚太裔美国人法律学生协会要求加州为他追发律师执照。
星期一,在吊销张康仁律师资格的129年后,加州最高法院作出一致裁决,向已故的张康仁追授律师执照。
加州最高法院在裁决中说,“虽然我们不能改变历史,但我们可以承认历史,并以此来全面承认张成为美国第一位华裔律师的开拓性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