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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4:49 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北京要严惩自焚藏人 流亡议员:给自焚定罪于事无补


当地传来的照片显示藏族男子多杰仁青在甘南夏河县武装部附近自焚(民众向美国之音藏语组提供)
当地传来的照片显示藏族男子多杰仁青在甘南夏河县武装部附近自焚(民众向美国之音藏语组提供)
中国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党报《甘南日报》12月3日发表评论员文章,透露了中国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下发的有关《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的意见》。

《意见》认为,“自焚案件中的自焚者不同于一般的厌世自杀者,普遍具有分裂国家的动机,其自焚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动。”根据《意见》,组织、策划、煽动以及帮助他人实施自焚,本质上是故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严重犯罪行为。《意见》指出,对实施这类犯罪行动的人以故意杀人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要作为打击重点予以严惩。

这份文件说,对自焚者本人也要依情节严重程度,对造成重大危害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不过,文件没有说明,如何才能追究已经死亡或重伤的自焚者的“法律责任”,只是说“在自焚现场起哄闹事,抬尸游行、阻碍民警医护人员施救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纠集多人为自焚者送葬、募捐,经制止拒不服从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文件没有说明如何或根据什么标准为上述“人员”量刑。

这份文件说,藏区的自焚案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结,有预谋有组织策划,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恶性事件”。

北京一直指责达赖集团煽动藏人自焚。不过达赖喇嘛最近表示,中国政府在对他个人指责之外,并没有检讨导致藏人自焚的真正原因。

中国境内藏区藏人反抗中共压制的自焚行动近一个月来急剧增加。据藏人作家唯色博客《看不见的西藏》对藏人自焚事件的统计,11月到现在,有30名中国境内藏人自焚。

*三年多 近百藏人自焚*

甘南地区被认为是藏人自焚的“重灾区”之一。据藏人行政中央的统计,从2009年2月27日到2012年12月3日,共有97名藏人自焚。其中10名自焚藏人来自甘南地区。

*流亡议员格桑坚赞:“恶法”反映无赖政治*

藏人行政中央人民议会议员格桑坚赞12月6日接受美国之音电话采访时表示,中国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的这份《意见》是一种无赖政治的表现,实际上中国是一个没有法制的国家。

格桑说:“现在说自焚是一种违法行为,到底违反了哪一条法律,它没有说。大家都知道,第一,中国是没有法制的国家;第二,这种下发的文件是一种无赖的政治。”

格桑议员说,中国境内的自焚事件不是孤立行为,当地藏人对自焚藏人和他们的家人都尽力表达慰问,进行募捐活动。格桑认为,中共当局把这些慰问活动定性为违法犯罪,这实际非常危险。不仅不能缓解藏区的紧张局势,反而会导致更严重的反抗。

格桑说,中共十八大之后,新领导层上台,但是没有看到在民族政策方面有缓和的迹象。

*达瓦才仁:走中间道路 实现双赢*

达赖喇嘛驻台湾代表达瓦才仁同一天对VOA表示,对境内藏人严厉打压只能产生恶性循环的结果。他认为,中共当局恢复跟藏人行政中央的对话,以“双赢”的思维解决西藏问题,对中国,对包括西藏在内的所有民族都有好处。

达瓦才仁说:“如果通过对话,通过双赢的方式,以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解决西藏问题,这是双赢的。而且对中国,对所有的民族都有好处。而这里面中国其实什么都没有失去,它只是放弃了同化西藏民族,消灭西藏民族以及打击藏传佛教的这样一个对这个国家,对这个民族都没有任何意义的政策而已。”

达瓦才仁指出,中共必须从改变它的民族政策入手来解决包括西藏在内的民族问题,否则只是通过统战、通过耍伎俩、搞谋略的手法,安抚少数民族,最终只能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话基金:给自焚定罪 无助解决藏人不满情绪*

设在美国旧金山的非政府组织《中美对话基金会》12月5日在它的刊物《人权报告》上指出,中国给藏人自焚定性为犯罪行为,对化解藏人的长期不满情绪没有任何作用。对话基金会认为,藏人选择自焚表达不满,或许是他们让外界了解藏人苦难和他们受到屈辱的唯一途径。

对话基金会主要关注被中共关押的良心犯的权益以及争取释放问题。它的创办人是约翰.卡姆,他的中文名字叫康原。

美国国务院西藏问题特别协调员、国务次卿玛丽亚.奥特罗12月5日在讲话中对中国藏区的暴力事件和藏人频繁自焚事件深表关注。她呼吁中国政府允许藏人用自由、公开、和平的方式表达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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