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法治办公室1月29日公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意见稿,有可能以此取代《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由于成都女子唐福珍2009年底为保卫房产自焚身亡,北京大学五位法学教授联名上书,要求废止或者修改《拆迁条例》。
中国国务院有关征收土地与补偿条例的意见稿开宗明义重申了中国《物权法》规定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不动产”的条文,然后就土地征收房屋补偿条例的适用范围、征收程序、补偿、法律责任等方面重新做出界定。
意见稿子还公布了政府有关网址、通信信箱号码与电邮地址,要求有关单位与各界人士可以在2月12日之前提出意见。
*开门立法,一大进步*
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劲松对美国之音说,中国政府就征地问题开门立法是一大进步,符合法律为人民服务的精神:“过去他们在很多法律和条例出台的时候甚至不征求公众的意见,但是我们现在越来越看到他们在一些法律制定和修订的过程中征求民众的意见。我觉得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
郝劲松认为,刚刚出台的征求意见稿中有几点规定值得关注,比如规定在拆迁过程中不得断水断电,不得以各种暴力、胁迫等非法手段实施搬迁,他认为这就从法律上杜绝了过去几年来一直存在的暴力拆迁的问题。
郝劲松说,意见稿还规定,在危旧房屋征收中,需进行民意征询,没有百分之90以上被征收人的同意,不得拆迁,他认为这符合少数服从多数的基本原则;另外一条是,拆迁补偿不得低于当地房地产市场交易的价格。郝劲松说,大多数拆迁户与房地产商爆发冲突的症结,往往是拆迁方给的补偿要远远低于市场价格,他以北京地区为例说,拆迁方往往只给每平方米3千元的补偿,但在同一地区,商品房的价格经常高达每平方米1万到2万元人民币。
*意见稿--政府与房主仍不脱买卖商业关系*
北京居民刘安军曾在2003年因帮助拆迁户维权遭暴力袭击,他对政府刚刚公布的新的房屋征收补偿条例意见稿并不看好,说这只会加大政府变相剥夺老百姓私人财产的力度。
刘安军对美国之音之音说,看起来政府仍要扮演房地产拆迁商人的角色。众所周知,商人在利益面前的贪婪、粗暴与强取豪夺,而政府手中的公权力势必让政府与民众为了各自的利益再次陷入规模更大,程度更深的激烈冲突。
刘安军说:“现在的拆迁法,政府成了一个商人,商人和老百姓之间就存在利益冲突。你不是说拆迁公司不好,拆迁公司违法吗?其实拆迁公司本身就是政府的。可是他们这次是政府买你的房子,由政府定价,由政府说了算,那就是说政府和老百姓形成了一个商业关系。”
2001年出台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被很多中国司法人士视为是违反中国《物权法》的恶法恶例。
*唐荆陵:强拆条例人为制造人道、人权灾难*
广州维权法律工作者唐荆陵说,拆迁管理条例造成了很多人为的人道与人权灾难:“强制拆迁条例是一个不公平、也是缺乏司法救济的制度,引起了很多社会问题,它不是解决了社会问题,而是造成了很多社会问题。比如说财产被剥夺,不断的上访,很多的人流离失所,本来人是有房子的,因为拆房子搞得流离失所。中国上访的访民里面,有好大一部分就是因为强制拆迁而造成的这种人为的、人道的和人权的灾难。”
北京法律公益研究中心主任郝劲松说,拆迁条例在它存在的8个年头里,给人民的财产权和生命权造成威胁和隐患,引发一系列的灾难性后果。他说,市民的房屋在强拆中一夜之间被推土机推平,开发商雇用黑恶势力充当拆迁打手,使用暴力,甚至杀死房屋主人。
与此同时,郝劲松说,也有极个别的房主奋起反抗,比如贵州一名房主用刀杀死了半夜拿着凶器进入他屋子的强拆人员,被判三年徒刑,缓期执行。还有一位已知救房无望的绝望房主假称与拆迁办谈判,当四名拆迁办的人进入房间后,他用准备好的一纸箱的白灰攻击他们,并杀死其中三人;2008年,上海的新西兰籍的夫妇投掷自制燃烧瓶对付强拆方;2009年11月13日,成都女子唐福珍为保卫住房自焚身亡。
*唐福珍以死抗争是否能让恶法废止?*
唐福珍惨烈的以死相争震惊了全中国,引发五名北京大学法学教授联名上书全国人大,强烈要求对拆迁条例进行审查、废止或修改。中国国务院和相关部门做出反应,相继召开听证会与研讨会,现出台“经过反复研究、修改而形成的”意见稿。
当年孙志刚的死引发中国废除实行多年的收容遣散制度,现在唐福珍的死是否能够让中国废除引发民怨沸腾的拆迁条例呢?
中国司法维权人士唐荆陵表示并不乐观:“因为目前立法的机制缺乏对民意的反映度,这些决策者、有投票权的所谓人大代表不是老百姓自己选出来的,这些人在利益关系上、在涉及人民的基本权力上应该服从人民的意见,问题在于现在没有这样一个机制让他们来服从人民的意见。”
唐荆陵说,正是由于缺乏反映民意的机制,这些早该为“公开个人财产”法案投出一票的人大代表们,至今没有为限制他们自身权力,剥夺他们自身利益的一部法案投出一票。至于政府是否能够割舍一部分因征收百姓房屋财产而带来的巨大经济收益,唐荆陵认为还要“拭目以待”。
*郝劲松:良法仍需独立司法制度护航*
新公布的意见稿中特别提到,在征地过程中如有争议,可以通过司法渠道解决:如有人违反规定,要追究刑事责任。
郝劲松说,目前中国的司法并不完全独立,处于“半人治、半法治的状态”,在跟政府相关的案件中,常常会受到政府方面的干扰。因此,郝劲松强调,不论哪一部法律出台,都需要把司法救济作为最后一个执行手段。他说,没有司法机关独立、公开、公正的审理操作,再好的法律也不可能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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