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计划对NGO进行立法,并特别针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华活动,做出相关规定。北京非官方NGO活动人士认为,这项新出台的法律,将会使本来就很弱小的中国NGO,面临更加严苛的政府监管和恶劣的生存环境。
在中国人大和政协两会期间,代表们讨论的多项法律和提案中,监管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草案,引发舆论关注。
人大发言人傅莹在记者会上表示,要通过立法使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有法可依。
傅莹说:“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给中国带来了技术、带来了资金、带来了好的经验,对我们的发展是有益的、是做出贡献的。但是在管理方面我们还是有些欠缺,目前的管理依据是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和基金会管理条例,这就很不全面了,所以我们要通过立法使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的活动能够有法可依。”
拘捕女权人士
中国警方在两会期间加强了对非政府组织的监控。“三八”国际妇女节前后,警方拘捕了至少五名女权活动人士,分别是化名李麦子的李婷婷、郑楚然、武嵘嵘、王曼和韦婷婷,目前她们都没有被释放。
李麦子不久前曾接受过美国之音的采访,她计划在“三八”节期间举行防止公车性骚扰的活动。
李麦子(李婷婷):“我觉得从2012年开始,中国的女性已经不再忍了,就是不再被动地去接受、去等待改变、去观望。”
人权活动人士指出,中国的工会、妇联、青联、红十字会等NGO,实际上是政府机构,而真正的非政府组织会因为这项新的监管法案而受到限制,甚至被迫停止在华工作。
控制异议
路透社记者获悉的一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的复印件中写道:禁止境外非政府组织违反“中国社会的道德规范”,并严格控制其在中国设立分支机构。境外非政府组织将受到“商业联合体”、公安和其他部门的监管。
草案还提到,国外资金必须来自“合法”渠道,非政府组织不得在中国筹款。
在中国的一些境外非政府组织的工作人员曾多次讨论如何应对这一新法。北京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创始人何戍中先生此前在接受美国之音采访时认为,中国的非政府组织力量弱小,这是它目前无法充分发挥其作用的原因。
何戍中说:“我们现在最着急的就是我们自身的力量(不够),包括现在最糟糕的天气,我想假如中国环境保护NGO的力量是现在的十倍的话,那天气肯定比现在要好。”
如果新法实施,中国的非政府组织非但难以发展十倍,还可能面临更严苛的政府监管和更有限的生存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