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研究人员称,中国曾经实施的“晚、稀、少”计划生育政策并不是影响生育率高低的最大因素,北京目前或今后实施的相当宽松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可能不会起到提高生育率的预期效果。
斯坦福大学全球贫穷和发展中心最近公布了一项研究报告。这份报告研究了中国在一胎化政策之前,在1970年代实施的“晚、稀、少”的政策。该研究调查了在“晚、稀、少”政策之前和期间发生的成千上万的分娩,以衡量其对婚姻、生育和性别选择行为的影响。
中国人大网称,1973 年12 月,中国提出“晚、稀、少”的政策,“晚”指男25 周岁,女23 周岁以后结婚,女24 周岁以后生育;“稀”指生育间隔为3 年以上;“少”指一对夫妇生育不超过两个孩子。
斯坦福大学的研究发现,该政策导致人们只要没有生出足够多的儿子就不停生孩子的现象增加了大约两倍。性别选择行为主要集中在对儿子需求最高的夫妇,他们有更多孩子但没有儿子。这些夫妇的孩子中,男女出生性别比例达到每100名女婴出生,就有117个男婴出生。
这份研究报告的作者之一、斯坦福大学医学院助理教授格兰特·米勒对美国之音说,自然生育比例应当是每100名女婴出生对应约105个男婴出生。研究显示,因为“晚、稀、少”的政策,中国失掉了大约21万名女孩。
米勒说:“先前的研究表明,在中国的独生子女政策下,性别比率急剧上升,导致男女人数严重失衡。但是我们发现女孩的减少比以前想象的更早,这可能部分直接归因于独生子女政策之前的计划生育政策。”
研究还显示,“晚、稀、少”政策将每名妇女的生育率减少了0.9个孩子,只占此期间生育率总体下降的28%,也就是说,“晚、稀、少”政策对中国人口生育率下降的作用相对较小。
米勒说:“很多人认为中国的人口政策跟其它国家相比一直很严格。我们发现,即使是在非常严格的情况下,在中国迅速的人口过渡中,总体的人口生育率下降只有一小部分是跟人口政策直接有关的。”
他认为,这能引出一个推断,中国今后或者未来实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可能不会按照政府预期的那样提高生育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