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解放军7月30日在内蒙古的朱日和训练基地举行庆祝建军90周年阅兵的行列中出现了三面旗帜,其中中共党旗领先于国旗,有网民指出,这违反了中国国旗法。
在有些人记忆里,中国过去的阅兵中没有党旗。而这次有了。
护旗方队乘车接受检阅,军人举旗,党旗在前,国旗居中,军旗在后。这彰显了中共党指挥枪,军队忠于党,反对军队国家化的原则。但是这里有个问题,叫做国旗法。
人大曾立法:国旗领先其他旗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列队举持国旗和其他旗帜行进时,国旗应当在其他旗帜之前。”
这一法律在1990年6月28日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自1990年10月1日起施行。
在美国社交媒体网站推特上,一些用户在谈到党旗领先的问题时分别写道:“此举已违反《国旗法》。违宪违法层出不穷,上行下效,依法治国成为一句笑话。”“阅兵仪式是以党旗做先导的、等于回复了‘军队国家化’的呼声”。“1944年2月14日《新华日报》社论:军队国家化是新中国的基本国策。党卫军是法西斯和蒋介石才干的事情,是欺骗人民的卑鄙手段”。
在新浪微博网站,也有人分别写道:“最大亮点:国旗在党旗之后。”“难道中国军队真的是个党卫军?”但是也有网民赞成这种做法说:“正确的答案再清晰不过:猎猎军旗,紧跟党旗,拱卫国旗。网上有些人就是爱瞎嘚吧。”
不知道中国今后阅兵是会延续这种党旗领先于国旗的做法而修改国旗法呢,还是遵照国旗法,让国旗领先党旗,还是法归法,做归做,二者并行。
党大还是法大?
1985年,有人问中国人大委员长彭真 “党大还是法大?”彭真说:“我也不清楚”。这一回答后来成为外界讨论在中国党大还是法大问题的时候必谈的案例。
中共总书记习近平说过:“‘党大还是法大’是一个政治陷阱,是一个伪命题。”“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和法、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是高度统一的。”(《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
宪法“是写给外国人看的”
在中国,有法不知、有法不依的现象很多 。即使是宪法这个根本大法,也有官员认为不过是门面装饰,说说而已。1980年代,当有人质疑某种做法是否符合宪法的时候,有个老干部说:宪法,那是写给外国人看的呀。我们怎能书生气十足,让它束缚了自己的手脚呢?
《新波斯人札记》(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版)这本书也有个故事说:某县县长听人说“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之后,勃然大怒,命令公安局局长“尽快追查散布此谣言之人”,还说:“谣言惑众,长此以往,国将不国!”有个局长报告说:“此谣言是宪法条文。”那位县长傲然一笑,冲口而出:“那是写给外国人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