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西方国家政府和外国非营利组织向中国施加压力,要求中国修改其《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批评者说,该草案的规定假如成为法律付诸实施,将严格限制慈善组织的活动以及中国与外部世界的教育交流。
该草案征求公众意见的截止日期是本星期三。
最为引起争议的是,该草案规定今后外国非营利组织的主管部门将由原先的处理民政事务的民政部转移到打击份罪分子的公安部。批评者指出,这种规定显示了以习近平为首的中共当局风声鹤唳、草木皆兵的心态。
《华尔街日报》报道说,在研究过该草案的西方法律专家看来,中国当局将《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与《国家安全法》草案和《反恐怖主义法》草案共冶一炉,从而清晰地表明中国当局俨然已经把外国非政府组织视为潜在敌人;一些批评者认为,这一草案反映了中国领导层一种更为普遍的反西方的心理偏向。
路透社报道说,这一有关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草案对“境外政府组织”定义宽泛,一个计划到中国大学讲演的美国教授,外国各种工商组织,到中国表演的外国舞蹈团都可以被视作境外非政府组织。
《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规定境外非政府组织必须有一个中国政府的业务主管单位,其活动在2016年11月到来之际必须得到该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违反这一新规定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它们中国合作伙伴将受到刑事责罚。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道,有外交官说,至少有两个西方国家的大使馆试图向中国公安部提交正式外交信函,表明他们的担忧,但公安部拒绝接受。这些外交官说,他们的大使馆准备向中国全国人大和其他政府机构发函。该法律草案最终由全国人大决定。
路透社报道说,路透社见到的一份不对外公开的外交文件显示,欧洲联盟表示中国正在利用这则法律来“封杀异议的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