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官方的新华社星期一说,全国人大例行会议本星期将审阅管理在华外国非政府组织的法律草案。
媒体援引中国公安部高级官员的话说,正在研究制定相关法规,要求海外非政府组织在华设立代表机构,或者临时开展某些项目,必须事先登记并得到中国主管当局批准,目的是“保护这些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中外交流与合作”。
新华社没有具体说这项法规将何时生效。不过路透社说,广州市已于11月启动了管理得到国外资助的非政府组织的相关法规。目前很多外国在华非政府组织往往是以公司名义注册,因为这方面手续比较容易。
评论认为,中国此举是应对所谓“国内外安全挑战”、防止境外势力渗透所采取举措的组成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