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中共十八大进行期间,中国官方媒体罕见地连续发表文章谈中国的法治和司法体系问题,一方面强调社会主义法治要以中共党的事业至上,一方面又呼吁公众对中国司法抱有基本的自信。
评论人士指出,党的事业至上实质上是指永保党的执政地位,法官判决最重要的因素是党的意志,希望未来中国的司法领域能讲讲法治。也有评论认为,官媒在最高领导权正在交替之际突出报道司法领域,预示18大后中共新的领导集体将开始就司法公正问题展开党群良性互动。
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11月12日发表评论称,“社会主义法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的是社会公平正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不过,该报接下来的一段话却与上面所说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表白自相矛盾,明确说出“三个至上”的所谓原则,就是“社会主义法治强调的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这篇评论还说:“社会主义法治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法治。多党轮流执政、两院制和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国情。”
*浦志强: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
曾参加1989年学生绝食请愿的北京律师浦志强对美国之音表示,三个至上的说法本身违反最基本的逻辑。他说,什么叫作至上,就是最高嘛,但不能同时有三个最高。浦志强指出,三个至上说穿了就是只有党的利益至上。
他说(原声):“最终我们看到的是党的事业至上,或者说党的利益至上,虽然党不承认有党的利益。实际上党最大的事业就是永保执政地位。别的我没看出来还有其他什么更大的事业。”
北京律师李劲松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共18大期间,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把司法公正问题作为一个专题进行宣传是中共执政69多年的第一次,这反映最高执政当局已经意识到中国的司法公正问题是个非常严重、必须正视的问题。
*李劲松:人民利益至上*
李劲松也指出,官方所说的法治领域三个至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他认为,从理论
上来看,党的事业或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并不矛盾,因为中共党章中明确规定党的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此来看,也就是党的事业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
他说(原声):“这种情况下,党的利益实际上就是人民利益。这两点实际上是重叠的,同语反复。那么,在人民利益跟宪法法律之间,应该说是我个人赞成人民利益或者说国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因为它是对社会问题的一种管理、规范,而这种管理规范实际上永远跟不上现实问题的出现。这种时候有时就会出现法律滞后,或者说法律不全面,这种情况下,应该以人民利益或国民利益,或者说天良利益、自然法则或自然正义至上。”
新华网11月13日以网络访谈直播形式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沈德咏呼吁社会各界对中国的司法,一方面要关注;另一方面要有基本的自信,要理性、客观、平和地看待司法,要相信中国的司法是公正的。报道援引沈德咏的话说:“当然我们也不回避矛盾,不回避问题,要认真地对待,理性地处理。”
*18大后有新气象?*
对此,北京律师李劲松表示,官方媒体对法治问题的一组重点报道宣传活动反映中共最高层对司法腐败问题的重视。他认为,18大召开期间,官媒在法治问题上极为罕见的宣传活动可以看成是18大后在司法改革方面开展党群良性互动的一个开端。
他说(原声):“我倒是认为,它是一种问政于民或者说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党群对司法公正问题的良性互动的一个开端。所以,我相信18大之后,对于中国的司法公正问题,新的中央领导集体肯定会下更大的力气,会针对性地作一些研讨或纠正。在这种时候,它绝对需要国民或者人民的参与。那么这一次,就是18大以后(会出现)一系列或者长期的党群对司法公正问题的互动,今天的活动应该是这种良性互动的一个开端。”
*司法不独立 难免冤假错案?*
新华网在同一栏目还报道说,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胡泽君表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她说,检察机关要在健全检务公开的机制等四方面推进司法公开。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沈德咏副院长在新华网访谈直播中说,任何司法制度下做到100%公正都是非常困难的事。他还以河南被判死缓8年后发现是误判的赵作海案为例表示,古今中外冤假错案难以完全避免。
而曾代理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谭作人案件的浦志强律师则认为,中国法治化的一大问题是司法不独立,法官判决完全是奉命行事,服从党的意志。
2009年2月,四川作家谭作人起草题为《5.12学生档案》的倡议书,呼吁民间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进行调查。2009年3月,他被成都市公安以曾公开发表关於六四事件文章的罪名拘捕。2010年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谭作人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评论人士指出,党的事业至上实质上是指永保党的执政地位,法官判决最重要的因素是党的意志,希望未来中国的司法领域能讲讲法治。也有评论认为,官媒在最高领导权正在交替之际突出报道司法领域,预示18大后中共新的领导集体将开始就司法公正问题展开党群良性互动。
中共中央机关报人民日报11月12日发表评论称,“社会主义法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维护的是社会公平正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不过,该报接下来的一段话却与上面所说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表白自相矛盾,明确说出“三个至上”的所谓原则,就是“社会主义法治强调的是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
这篇评论还说:“社会主义法治根本不同于资本主义法治。多党轮流执政、两院制和三权分立不适合中国国情。”
*浦志强:三个至上=党的利益至上*
曾参加1989年学生绝食请愿的北京律师浦志强对美国之音表示,三个至上的说法本身违反最基本的逻辑。他说,什么叫作至上,就是最高嘛,但不能同时有三个最高。浦志强指出,三个至上说穿了就是只有党的利益至上。
他说(原声):“最终我们看到的是党的事业至上,或者说党的利益至上,虽然党不承认有党的利益。实际上党最大的事业就是永保执政地位。别的我没看出来还有其他什么更大的事业。”
北京律师李劲松对美国之音表示,中共18大期间,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官方媒体把司法公正问题作为一个专题进行宣传是中共执政69多年的第一次,这反映最高执政当局已经意识到中国的司法公正问题是个非常严重、必须正视的问题。
*李劲松:人民利益至上*
李劲松也指出,官方所说的法治领域三个至上是不可能的事情。不过,他认为,从理论
这种时候有时就会出现法律滞后,或者说法律不全面,这种情况下,应该以人民利益或国民利益,或者说天良利益、自然法则或自然正义至上。--李劲松
上来看,党的事业或党的利益与人民利益并不矛盾,因为中共党章中明确规定党的唯一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由此来看,也就是党的事业就是为了人民的利益。
他说(原声):“这种情况下,党的利益实际上就是人民利益。这两点实际上是重叠的,同语反复。那么,在人民利益跟宪法法律之间,应该说是我个人赞成人民利益或者说国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因为它是对社会问题的一种管理、规范,而这种管理规范实际上永远跟不上现实问题的出现。这种时候有时就会出现法律滞后,或者说法律不全面,这种情况下,应该以人民利益或国民利益,或者说天良利益、自然法则或自然正义至上。”
新华网11月13日以网络访谈直播形式报道,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沈德咏呼吁社会各界对中国的司法,一方面要关注;另一方面要有基本的自信,要理性、客观、平和地看待司法,要相信中国的司法是公正的。报道援引沈德咏的话说:“当然我们也不回避矛盾,不回避问题,要认真地对待,理性地处理。”
*18大后有新气象?*
对此,北京律师李劲松表示,官方媒体对法治问题的一组重点报道宣传活动反映中共最高层对司法腐败问题的重视。他认为,18大召开期间,官媒在法治问题上极为罕见的宣传活动可以看成是18大后在司法改革方面开展党群良性互动的一个开端。
他说(原声):“我倒是认为,它是一种问政于民或者说问需于民、问计于民的党群对司法公正问题的良性互动的一个开端。所以,我相信18大之后,对于中国的司法公正问题,新的中央领导集体肯定会下更大的力气,会针对性地作一些研讨或纠正。在这种时候,它绝对需要国民或者人民的参与。那么这一次,就是18大以后(会出现)一系列或者长期的党群对司法公正问题的互动,今天的活动应该是这种良性互动的一个开端。”
*司法不独立 难免冤假错案?*
新华网在同一栏目还报道说,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胡泽君表示,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她说,检察机关要在健全检务公开的机制等四方面推进司法公开。
与此同时,最高人民法院的沈德咏副院长在新华网访谈直播中说,任何司法制度下做到100%公正都是非常困难的事。他还以河南被判死缓8年后发现是误判的赵作海案为例表示,古今中外冤假错案难以完全避免。
而曾代理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谭作人案件的浦志强律师则认为,中国法治化的一大问题是司法不独立,法官判决完全是奉命行事,服从党的意志。
2009年2月,四川作家谭作人起草题为《5.12学生档案》的倡议书,呼吁民间对汶川大地震遇难学生校舍工程质量进行调查。2009年3月,他被成都市公安以曾公开发表关於六四事件文章的罪名拘捕。2010年2月,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谭作人有期徒刑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