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庭诉讼战正在展开之际,拜登行政当局请求美国最高法院阻止德克萨斯州一项禁止该州多数堕胎的法律生效。
司法部星期一(10月18日)请求最高法院逆转上诉法院的一项裁决。上诉法院裁定,在有关诉讼进行期间,允许德州的这项法律生效。
共和党支持的这项法律规定,一旦可以听到胚胎心脏活动,便禁止堕胎。这通常发生在怀孕第六周,在这个阶段,很多女性并没有意识到她们已经怀孕。
这项法律还允许普通民众起诉那些可能为怀孕六周后堕胎提供便利的人。
之前,美国最高法院已就堕胎服务提供者提出的一项诉讼做出了裁决。上个月,最高法院大法官以五比四的票数,允许在诉讼继续期间维持该项法律的效力。
不过,最高法院还没有就德州的这项法律是否符合宪法做出裁决。
在前总统特朗普任内,美国最高法院变得更加保守了。他任命了三位大法官。最高法院有九名大法官,目前保守派占六比三的多数。
自从最高法院上个月允许德州严格限制堕胎的法律生效后,人们一直在密切关注大法官们如何处理堕胎问题。在9月,最高法院宣布将在12月听取对“罗诉韦德案”裁决的直接挑战。那项在几十年前做出的裁决给予女性堕胎的权利。
最高法院计划在12月1日听取有关案件的口头辩论。这项案件涉及密西西比州的一部法律,该法禁止在怀孕15周后堕胎。
这起案件要求大法官们推翻“罗诉韦德案”的裁决。那项在1973年做出的裁决允许妇女在多数情况下堕胎。“罗诉韦德案”确立:在胎儿有可能在体外存活、通常是大约怀孕24周之前,女性依宪法拥有堕胎的权利。
最高法院最新的行动让人们进一步揣测,多数大法官可能倾向于正式遏制堕胎权。
蒙莫斯大学上个月公布的民调显示,62%的美国人相信,或者应将堕胎一律合法化,或者在有某些限制的情况下使其合法化,24%的人说,应将堕胎定为非法,只能在强奸等极少数情形下例外,而11%的人则认为,堕胎应一律非法。
(本文参考了美联社与路透社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