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司法当局吊销了两名律师的执业许可,理由是他们“无正当理由退庭,干扰诉讼活动”。这两名律师表示,即使他们对行政复议不抱希望,也要为了维护法制坚持提出上诉。
*处罚决定已公布*
北京市司法局网站今天(5月7号),公布了两项律师处罚公告。2010年的第2号处罚决定,给予安汇律师所律师唐吉田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第三号决定则是处罚北京舜和律师所律师刘巍律师。公告说,唐吉田和刘巍以辩护人身份参加杨明刑事案件法庭庭审时,“不服从审判人员指挥,无正当理由退庭,导致审判被迫中止,干扰了诉讼活动正常进行。”
*为敏感案件申辩*
杨明是四川省泸州的一位法轮功学员。2009年4月27号泸州法庭开庭审理时,唐吉田和刘巍引用宪法以及相关法律为杨明辩护,但是遭到当庭法官阻止。两名律师说,无奈之下,他们退出法庭以示抗议。北京司法随后指控二人“骚乱法庭秩序”,并在二人请求下于4月下旬举行了听证会。
唐吉田和刘巍近年来不断为一些敏感案子和当事人进行辩护,一些北京律师同行分析,这次两人在四川为法轮功学员辩护,是得罪当局的最主要原因。
*“无望也要坚持”*
刘巍目前正在等候处罚文本的送达,她在得知北京司法局网上公布处罚决定后对美国之音说:“我肯定要提出行政复议,这一步肯定会走,哪一步我都要走,但是,我不敢抱什么希望。”
刚刚从东北吉林老家回到北京的唐吉田对美国之音说,当局对他的处罚也将一样。他说:“我估计不会有什么意外,因为白天我从东北老家往回返,北京司法局律师管理处一个叫陈莹辉的给我打电话,说今天要在工作时间内送达处罚决定。”
谈到与刘巍同案时,唐吉田律师说,北京司法当局主要是冲他来的:“实际上他们(北京司法局)在很大程度上,把主要目标对着我来,因为我一直对他们的违法行为,从始至终都没客气过。刘巍在很多事情上只是跟大家一起做。相对来讲,既然给她这么重的处理,对我的处理就不会有令人意外的事情发生。”
*为司法局提供话语权*
美国之音试图采访北京司法局官员陈莹辉,但是他的电话始终无人接听,也没有电话转接和留言提示。北京司法局公布了对外电话,但是其主要负责人往往难以找到发表意见。
*标志性案件*
唐吉田和刘巍律师被控扰乱司法,可能遭吊销律师执照惩罚案一直备受社会关注,尤其是中国律师业同行,因为据信这是中国大陆律师,因庭审退庭而遭此惩罚之首例。
*李和平:律师退庭何罪有?
北京律师李和平说:“全世界律师退庭何止一次?这是正常现象,北京律师很多人都退过庭,为什么唐吉田和刘巍要被吊销执照呢?这只能是向全世界昭示,第一,北京市司法局是一个大法盲;第二,假如这不是北京司法局的意思,那么,要求北京市司法局吊销执照的单位和个人也是个大法盲。”
*案件尚未完结*
北京司法局公布的处罚公告说,不服从本处罚决定者,可以在收到决定后六十天内向中国司法部或者北京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