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香港已正式禁止一种源自大麻植物的成分。
周三生效的一项新法将大麻二酚(更广为人知的名称是CBD)定性为与海洛因、可卡因和芬太尼等同的“危险药物”。但与大麻中神经活性化学物质四氢大麻酚(THC)不同,CBD不会让使用者兴奋,而且作为缓解疼痛和炎症或缓解压力和焦虑的替代药品,它在世界范围内越来越受欢呼。
根据香港立法机构去年通过的新法,如果发现任何人拥有CBD产品,将面临最高7年监禁和超过127,000美元的惩罚。任何因进口或出口CBD而被捕并被定罪的人,都可能被判终身监禁,并被罚款超过637,000美元。
香港对危险药物采取严厉的零容忍政策。当局援引CBD产品可能被THC污染作为新法律的理由。CBD在中国大陆也是被禁止的。
该禁令迫使许多销售CBD产品的香港商家将产品下架或完全关门。
(本文部分内容源自美联社和法新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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