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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时间 11:17 2024年12月26日 星期四

发帖须知:无需注册,点赞需注册,防冒名


美国之音中文网网民不需要注册就能发帖。但在用鼠标或手指对帖子表态,例如点赞的时候,需要先注册才行。

让我把事情从头说起,去年有人在《介绍本网和《编辑推荐》(持续更新)》一文后面跟帖建议在读者评论里增加“支持”、“反对”按键。

我们从善如流,请我们的网络系统技术部门执行。我没有要求他们设置“注册才能点赞”,但他们认为这样才科学,所以设置了注册要求。有网民认为这不方便。

留言不必登记,此举有利有弊

好处是简便,中国的网民,以及从中国来到外国的部分网民,也感到比较安全。坏处是,有些发帖者由于这种“后台也匿名”的宽松从而乱发帖,不负责。另一个缺点是,留言者可以用任何网名发帖,包括其他人的网名。

留言者最好是一人一名,但允许一人几名,这也比不具名要好。

至少有两位积极发帖、人在海外的网友主张实行注册制度。但也有人表示,这会使发言人数锐减。

本网现在有注册功能,这是个进步,我们将探索扩展这种功能的可能性,争取让注册的网民不但能方便地使用专名发帖,而且能让名字显示成蓝色或者其他颜色。别人即使假冒,读者也能看出来。

无需注册,就更要审帖

让我从读者对两个网站的比较说起。

过去在何清涟的文章开放读者评论的时候,笔名为“双刃剑”的读者用繁体字写道:“何清漣女士的文章在博迅刊出,最多只有二三短小留言。而同樣內容的文章,在voa刊出就會帖子連篇。……看來網友爭論也要講究地方。”

人在法国而经常在此留言的玛利亚表示,这个论坛“比较宽松、正规、导致人气旺,才吸引众多读者在这里发帖。在博讯发帖要登记邮箱地址,”而美国之音论坛没有这个要求。

还有人跟帖:“虽然博讯要登记email,但可以立刻显示评论。所以有些文章的跟贴不少。”

上述留言凸显了一个事实,那就是,那些读者发帖后立刻显示的网站,是要求网民注册登记的,而我们不这样要求,这已经很自由了,不能再要求我们不审读留言,那样留言区会变成什么样?

是的,违规的帖子只会是少数,但这少数足以污染论坛。

有些人坚持发表违反版规的帖子,还辱骂删帖的网编和持有不同意见的网民,但他们自己绝不注册也不用真名,一方面要求无限的,超越法律的言论自由,另一方面不肯为自己的言论负一点责任,而是让网站承担一切责任。真是岂有此理!

打压冒名,齐心合力

采用别人网名的情况很少,但我们要争取杜绝。有些明显冒名顶替的留言被删除了,但也有些疑似冒名评论难以肯定,或者审发人员在忙碌中无暇判断。如果有人被冒名,就请通过跟帖来澄清。

例如,在文章《感谢好评,简答批评》后面,网友“看得惯”发了个好帖。后来又有人以这个网名发帖,表示支持另一个经常留言者“看不惯”。我感觉到这是冒名顶替的捣乱帖,但不能肯定,就暂时放行了,以观后效。结果,网友“看得惯”很快就发帖指出有人冒用其名。于是我删掉了那个冒名帖。

署名的特殊显示问题

经常在本网发言的石家庄网友王云(庄民)在本文后面写道:“既然美国之音具有注册功能,为了不混淆视听,美国之音完全可以把注册的名字以特殊字体或者颜色标注出来。”

这个建议好,正如我在本文中说过的,我们争取实行。但目前,只有网编可以把自己的帖子和别人的留言区分开来,让作者名变成蓝色,也在回帖左侧划上蓝色竖线。而这不适用于一般留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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