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阅读《法律窗口:网络威胁言论受宪法保护吗?》
美国之音的法律窗口节目介绍过一个案例:
“埃洛尼斯在妻子带着孩子离开他以及他本人被公司解雇之后,多次在脸书上对他的妻子和原来的同事进行暴力威胁,他甚至扬言要开枪袭击一所小学以及调查这一事件的联邦调查局人员。”
“联邦地区法院以及联邦第三巡回上诉法院先后作出了对他不利的判决,判处他将近4年有期徒刑。但是,埃洛尼斯不服,反过来把政府告上了法庭,而且一路告上联邦最高法院。”
“根 据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先例,观点性言论一般受到宪法第一修正案言论自由条款的保护,因此人们可以畅所欲言,而不必担心会受到起诉。但是,淫秽的表达,不顾 事实真相的恶意毁谤以及有可能立即挑起暴力的言论不在法律的保护范畴。联邦最高法院受理有关社交媒体上威胁言论的案子还属首次。”
我们的版规,受众提交留言后看到的一句话提示,还有我的有关说明文,都体现了上文的叙述:“淫秽的表达,不顾事实真相的恶意毁谤以及有可能立即挑起暴力的言论不在法律的保护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