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四(7月29日),香港首宗国安法案件被告的辩护律师在宣判前最后一次缓刑会议上辩称,他的当事人做了些非常愚蠢的事情,但是个“正派的年轻人”。
香港高等法院三名法官周二裁定24岁的唐英杰“煽动他人分裂国家(中国)”,以及“恐怖活动”罪名成立。唐英杰周五可能被判处数年至无期徒刑。对唐英杰的裁决被广泛视作可能对香港司法体系产生深远影响的一个分水岭。
与父亲和妹妹同住公屋的唐英杰被指控去年驾驶摩托车,手持“光复香港,时代革命”抗议标语的旗帜冲向三名防暴警察。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指定审理该国家安全案的法官杜丽冰(Esther Toh)、彭宝琴(Anthea Pang)和陈嘉信(Wilson Chan) 于周二还裁定,抗议口号“光复香港,时代革命”“能够煽动他人进行分裂。”
唐英杰的辩护律师克莱夫·格罗斯曼(Clive Grossman)表示,唐的所有煽动行为都“轻微性质”,没有一名警察受重伤,应从轻处罚。
他还说,唐英杰虽然当天骑摩托车时行为鲁莽,但他并非“蓄意攻击,试图杀死或伤害警察。”
格罗斯曼说:“他在监狱里得到了一个很大的教训……他的生活受到了严重的影响。他是一个本质上很体面的年轻人,只是做了一些非常愚蠢的事情。”
格罗斯曼补充说,唐英杰一直给他的父亲和妹妹提供经济支持,他患有癌症的祖母希望给他“最后一个拥抱。”
控方律师张大有向法庭提交了一本带有中国刑法评论的中国大陆法律教科书,供法官在考虑最低量刑时做参考。
但法官Esther Tohdan当庭表示,鉴于香港普通法和国家安全法有既定量刑原则,此类材料“不具任何约束力。”
张大有在庭外告诉记者,检方在提交对唐英杰的拟议刑罚时“没有咨询任何中国官员”。
张拒绝透露教科书书名,但表示它类似于香港主要刑法参考书Archbold Hong Kong的中国大陆版。
(本文依据了路透社的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