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克萨斯州一个教会学校的老师未婚怀孕后被校方解除教职。为此,她向“美国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申诉,而且还考虑把校方告上法庭。这一事件被美国媒体炒得沸沸扬扬。
*凯西未婚怀孕被校方解雇*
我们要介绍的这一事件发生在德克萨斯州洛克沃尔市的私立学校“传统基督教学院”。这所学院成立于1995年,分小学、中学和大学预科部。学生人数在300人左右。2011年11月,该校排球教练兼科学课老师凯西·桑福德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本来计划和未婚夫在夏天结婚,但是一系列事情的发生使婚期推迟。凯西为了安排产假把怀孕的消息通知了校方,令她惊讶的是,校方一个星期之内就解除了她的教职,理由是未婚怀孕。
现年29岁的凯西在接受“美国广播公司”的采访时对学校解除她教职的决定表示震惊和不满。她表示自己不是一个到酒吧乱搞,怀孕后回到学校不当一回事的那种老师。她说自己一直都处于委身的关系。如果事情照原计划进行,她现在可能已经结婚了,也就不会有现在的问题。
*凯西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提出申诉*
同年12月,凯西在律师的帮助下向“美国平等教育机会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校方性别歧视和怀孕歧视。
凯西的律师科林·沃尔什(Colin Walsh)指出,“传统基督教学院”单单以基督教信仰为由解雇凯西违反了联邦和州法律。他说,法律规定,校方不能因怀孕或与怀孕有关的情况歧视某人,这包括因怀孕、休产假以及休产假前后的状况解雇某人。
沃尔什说:“学校确实应该有自己的道德准则。但是,这些准则不能用来掩饰歧视,也不能用来规避联邦和州的反歧视法,也就是说,他们可以有道德准则,但是对待不同性别和情况必须一律平等。‘传统基督教学院’这个名称中虽然有基督教一字,但它既不是一个基督教教会,也不隶属于一个教会,它只是一个非教派的基督教学校,这意味着,在这里工作的人仅仅是持有基督教的价值观而已。”
*传统基督教学院陈述解雇凯西的理由*
但是,据“传统基督教学院”的院长罗恩·泰勒(Ron Taylor)介绍,该校教师都是有教学执照的基督徒,而且积极投身于教会事工。此外,学生也都来自基督徒家庭,而且在教会中非常活跃。泰勒院长表示,他们教授学生基督教的价值观,而且把所有教师都看作是基督教执事和学生的榜样。
泰勒说,虽然他们很爱凯西,也为她祝福。但是,凯西在该校任教大约3个月后告诉小学部校长她怀孕了之后,校方经过开会讨论决定解除她的教职。
泰勒说:“当‘传统基督教学院’聘用教师时,被聘用者必须承诺遵守某些行为准则,其中包括树立好的基督徒的榜样,这些准则在教师和校方签署的合约上有明确的规定,而且在学校的雇员手册上也有详细的说明。凯西很明显违反了这些行为准则。因此,我们除了解除她的教职以外别无选择。这个决定是去年11月作出的。我们尽量友善地处理这件事情,因为我们的确非常爱她和关心她。”
“传统基督教学院”聘请了保守派组织“自由研究院”为其法律顾问。该研究院法律总顾问杰夫·马蒂尔(Jeff Mateer)谈了该事件涉及的法律问题。
马蒂尔说:“这个事件提出的问题是,一个以信仰为基础,遵循圣经和圣经教义的基督教组织是否可以不受干扰地聘用或解雇在他们看来像教师这样的表率。校方要求所有教师在书面就业合同和雇员手册上保证将遵守圣经准则。凯西未婚发生性关系,违反了这些准则。根据校方的政策和传统的基督教信仰,这属于不道德的行为,再加上她本身又是学生的榜样人物,因此校方决定将其解雇。”
*各州以及联邦最高法院的判决先例*
在凯西事件之前,美国其它州也发生过好几起类似的事件,例如2009年,佛罗里达州一所基督教学校4年级的老师在被校方发现是在和先生结婚前怀孕后被学校解雇。这个案子仍有待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判决。同年,加州“红山福音派路德教会”发现学校学龄前部的主任和男友同居后将其解雇。法庭根据“民权法案”第七条维护了教会权利。该条款规定,宗教教育机构基于宗教信仰聘雇人员,将不被视为非法的聘雇行为。
此外,美国联邦最高法院2012年初就密西根州一起歧视案件作出判决。密西根州一个教会学校的教师被解雇后,在“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的帮助下,以歧视残疾人为由把校方告上法庭。但是,联邦最高法院作出有利于校方的判决,判决指出,根据“神职人员例外”原则,教会和校方应免于联邦反歧视诉讼。这个原则是联邦下级法院根据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信教自由条款和不得确立国教条款在以往的判决中逐步确立起来的。
据“传统基督教学院”的律师马蒂尔介绍,“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在经过调查后已经决定不就凯西事件提出诉讼。凯西本人有90天的时间可以聘请私人律师提出私人诉讼。但是,根据其它州的诉讼情况来看,凯西提出诉讼的前景并不乐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