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执法当局称去年一共抓获了1600多名外逃贪官,追缴近78亿元赃款赃物。当局截获的人员和财产据信只是问题的冰山一角。
中国最高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星期天在人大年度会议上作工作报告时说,检察机关去年加强了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进一步完善了境内外追赃追逃机制,共追缴赃款赃物77.9亿元人民币,并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631人。根据最高检察院提供的数据,被抓获的潜逃人数比前一年大增27%。
官方的新华社引述全国人大代表赵林中的话说,
“一些贪官抱着‘捞了就跑,跑了就了’的心理,聚敛财产,先在海外安家,再把资产转移,最终择机出逃,给国家带来巨大财产损失。”
中国报刊星期一以“我国去年抓获1631名外逃贪官”为标题广泛报道了最高检察院提供的数据,并引起民众的热烈讨论。不少网民说,被抓获的贪官只占外逃官员总数的一小部分,而大部分被非法转移到境外的财产都没有被追回。
中国官方迄今没有公布外逃贪官的总体数据。去年7月,共产党机关报人民日报海外版引用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央纪委的报告说,已有4000多名贪官逃到海外,卷走资金超过500亿美元。但是几天后,人民日报发表致歉声明,称数据来源表述有误,并收回了这篇报道。
*学者:纪检主导反贪难以对付贪官*
中国目前的反贪机构主要分三部分--各级检察院下属的反贪局,各级政府监察院和各级共产党纪律检察委员会。但是观察人士说,检察院所属的反贪局的地位并不高,办案时经常受到来自上级的压力,目前反贪的主角是中共纪检部门,这种自己人查自己的人反贪方式难以从根本上对付贪腐分子。
江苏省南京市东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说,由于受到中国反贪机制的限制,目前检察机关抓获的贪官和外逃贪官只占实际贪官和外逃贪官的很小一部分。
张赞宁说:“一般来说,检察院和公安局不可以直接对贪官进行侦查。只有通过党的纪律检察委员会认定他有犯罪行为以后,才交付给司法部门来处理。这样就有很大的问题。一个是关系的问题。一个是,被罚的贪官往往是某些在位的贪官的对立面。这样做不可能有真正的反贪。 ”
*首任反贪总局局长:贪官逃的多 追回的少*
1990年代中期时任中国最高检察院所属反贪总局第一任局长的罗辑也对美国之音说,外逃贪官中只有少部分被抓回。
罗辑说:“境外追逃,这个工作是比较难做的。不管从付出的代价、付出的人力上,以及从难度上看,它都是有一定难度的。能够真正引渡或者追逃回来的腐败的国家工作人员占外逃国家人员肯定是个小数。也就是说,逃出去的多,真正能够追回来的少。这是毫无疑问的。”
罗辑当年在领导反贪工作时经常与海外执法机构联系与合作。他说,去年检察机关抓获的贪官比上一年大幅度增加,说明在反腐败国际合作方面中国取得了进展,这一点值得肯定,同时也反映国际社会在对付中国官员贪腐方面凝聚了更多的共识。
罗辑说:“反贪是各国政府面临的共同课题。(贪腐)对经济的影响是相当大的。中国官员的腐败会给一些境外在中国的投资公司同样带来危害。”
*国际反贪腐合作有进展*
去年七月,厦门远华特大走私案主要嫌疑人赖昌星在逃亡12年后被加拿大政府遣返中国。
同样在去年七月,在中美联合反腐败工作组第六次会议上,美国国务院和商务部官员表示,美国致力于与中国在加强反腐败斗争中的合作,包括不提供庇护所、资产追回和法律互助,双方的合作取得了良好进展。
不过,东南大学教授张赞宁说,国际反腐合作仍然局限于中方向外国政府提出要追查的外逃案件,而这只占外逃案件总量的一小部分。
张赞宁说:“外国协作处理的都是中国政府点名要抓的那些贪官。外国政府不会把中国政府没有点名、没有正式立案的那些贪官,比如那些已经逃到海外、把赃款转移到海外的人,不会对这些人进行处理。”
*两高报告 人大代表投反对票*
正在北京开会的全国人大代表星期一一整天分组分团审议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的工作报告。
在以往多届的人大会议上,许多人大代表对两高院的工作表达过不满,在表决通过两高院的工作报告时,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人数往往高达两成,有时甚至超过三成,是人大会议表决通过的各项议案中反对票最多的项目。
也有人为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打抱不平。以实名登记微博账号的中国检察出版社副社长赵志刚说,对于社会治安的担心、对于腐败打击的不力,很多代表把责任加在最高检察院和最高法院头上,这是不公平的。他说,“这个社会病了,被迫吃药的却是几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