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美国一些州政府、宗教组织和个人联合起来,把美国政府告上了联邦法院,理由是奥巴马总统2010年签署的医疗保健法中涉及避孕药的强制规定侵犯了他们的宗教自由。
*宗教组织因反对避孕医保提出诉讼*
由奥巴马总统在2010年3月签署的美国医疗保险改革法中有一条涉及避孕药的强制规定,授权美国政府要求宗教组织把计划生育包括在他们的医疗保险计划中,这包括普通避孕药物和设施,也包括有可能导致人工流产的紧急避孕药物。
该规定一出台就激起反对堕胎和使用避孕药物防止胚胎形成的天主教会以及基督教人士的强烈反对。起诉联邦政府的官司接连不断,迫使奥巴马政府在今年2月初作出妥协,提出让保险公司,而非宗教组织为这类机构的雇员免费提供避孕医保。
尽管如此,仍不足以平息反对派人士的愤怒。2月23日,来自德克萨斯、佛罗里达、密西根、内布拉斯加、俄亥俄 、奥克拉荷马和南卡罗来纳等七个州的司法部长与一些个人及宗教组织到内布拉斯加州的美国联邦地区法院起诉了联邦政府。
*自由派组织称赞政府保护妇女权益*
自由派组织“美国民权联盟”生育自由计划的资深专职律师布里吉特·阿密莉(Brigitte Amiri)称赞政府的新规定使妇女不必承担自付额和共同负担额就可以得到避孕药物,从而确保上百万妇女可以得到支付得起的计划生育服务。
阿密莉还强调,这个规定为教会和其它敬拜场所提供了豁免:“因此,对于雇用同一信仰的人或为同一信仰会众提供服务,而且主要使命是教导宗教价值观的教会或其它敬拜场所来说,政府的这个新规定已经把它们考虑在内了。奥巴马政府还进一步规定,宗教组织如果反对为雇员提供避孕医保,可以让保险公司去这件事,他们自己可以不必介入。”
阿密莉认为,政府的规定旨在消除性别歧视,因为女性支付的医保费远远超过男性。据她介绍,有些妇女每月避孕药的花费可高达50美元,在药店里,一个紧急避孕药片可以卖到50美元,医院从事堕胎手术的花费四百美元到一万美元不等。因此,避孕医保可以节省一大笔开支。此外,为妇女提供避孕药物还可以降低意外怀孕的比率。
*宗教组织指责政府侵犯宗教自由*
但是,反对派人士指出,唯一得到这一强制规定豁免的是教会,宗教附属性机构,例如大学和医院却不在被豁免的范围之内。保守派组织“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会”的资深律师马克·里恩兹(Mark Rienzi)代表全美的一些宗教组织、大学和学院提出了针对美国政府的诉讼。
里恩兹指出,能够得到政府豁免的宗教组织的范围非常狭窄。他说:“对于哪些教会可以有宗教自由,而无须按照政府的规定去做,总统设定的范围是,主要向本信仰会众提供服务的教会才能得到豁免。但是,美国有很多宗教组织不计宗教信仰为饥饿贫困者提供服务,比如说,向很多饥饿的犹太人、无神论者或穆斯林提供食物的天主教施舍处就有可能失去豁免,因为他们不是政府所规定的那种教会。”
基督教组织“家庭研究委员会”人类尊严中心的主任珍妮·莫纳汉(Jeanne Monahan)进一步指出,自从美国建国以来,宗教信仰自由是一直得到保护的,现在却出现了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情况。她对政府强迫宗教组织把避孕保险包括在他们向雇员提供的医疗保险计划中的作法提出了批评。
莫纳汉说:“有些避孕药可以致死胚胎,这些药物不是为了防止胚胎的形成,而是要在胚胎形成的初级阶段,也就是说,在怀孕7-8天之后,胚胎尚未着床之前就把生命扼杀了。美国还有一种紧急避孕药物甚至可以在胚胎着床之后致死胎儿。因此,避免生命形成和扼杀生命是有很大区别的。”
“贝克特宗教自由基金会”的资深律师马克·里恩兹指出,宗教信仰自由是受到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保护的一项基本权利,政府没有权力强迫任何宗教组织为导致人工流产的药物支付费用。
里恩兹说:“美国是一个信仰多元化的国家,我们处理这类问题的方式是,政府寻找迂回的方法来处理宗教分歧,而不是强迫人们必须有同样的信仰,同样的作法。因此,总统违背了美国法律的一项基石原则。美国公众的反应之所以如此强烈受这么一个事实所驱使,那就是,不强迫人们违背自己的信仰,这是代表我们国家本质的核心所在。”
*美国国会就避孕医保发生争执*
与此同时,由民主党人控制的美国国会参议院在3月1日阻止了一项被称为“尊重良心权利法案”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允许雇主基于宗教或道德原因不向雇员提供避孕医保。但是,共和党籍众议院议长贝纳表示,共和党众议员正在考虑采取其它方法保护美国人的宗教自由免受政府过份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