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助理司法部长蓝尼.布鲁尔9月下旬在2011年国际知识产权犯罪执法会议上说:“我们大家都意识到的一件事情是,知识产权犯罪是一个全球性问题。”
每次一个人和一组人制造、销售和推销仿冒名牌产品或盗版CD碟和DVD碟时,他们是在从商标和版权所有者那里进行偷窃。如此,他们是在犯下知识产权偷盗罪。多数人将知识产权犯罪与奢华消费品或名牌服装和鞋类联系起来,但是,被仿冒产品的种类范围极为广泛。从药物和健康护理产品,到农药、烟酒、电器和电子产品,例如吹风机和电锯,甚至汽车和飞机配件,任何可以向一位不经意的顾客出售的可以牟利的产品都可能被仿制。
这是一个可以给合法商家因失去销售额和品牌价值减弱而带来巨大损害的庞大行业。但是,它还可以通过危险的产品,像仿冒药品和质量低下的电子产品,以及伪冒酒饮或含有危险物质的化妆品等,对消费者构成严重的风险。
助理司法部长布鲁尔说:“意识到知识产权犯罪带来的巨大的潜在获利,以及不正确地认为被捉到或面临重大处罚的风险极小,跨国有组织犯罪活动越来越转向知识产权犯罪来增加它们的非法利润。在我们的全球经济中,没有哪个国家能够不受知识产权犯罪的侵害,我们每一个国家必须能够依赖其他国家来捉拿和阻止知识产权罪犯。”
助理司法部长布鲁尔说:“在美国,我们在努力与我们的外国执法盟友合作,减少盗版和仿冒产品的全球供应,加强国际知识产权罪犯的执法能力。有效的执法始自我们每一个自己的国家,并通过国际协调和合作不断加强。让我们继续在这个斗争中向前迈进,让我们的共同目标将我们团结起来,保护我们各自国家的知识产权,并将知识产权罪犯绳之以法。”
以下是一篇美国政府的政策声明。美国之音并不代表美国政府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