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和田警察追捕人犯,将两名维族人“就地正法”。美国东部俄亥俄州也发生这样的事情,警察同开枪杀死多人的枪手交火,将其击毙。
本月初,中国新疆和田警方击毙“在逃人犯”。人民网8月1日报导, 2011年8月1日下午,7月30日、31日,制造新疆喀什暴力恐怖案的两名在逃人员买买提艾力铁力瓦尔地、吐逊艾山在喀什市郊,被“公安机关在实施抓捕中,就地正法。”
报导很简单,只是说两名维族人犯罪后逃跑,被公安发现,当场将其打死。
*就地正法,古来有之?*
何谓就地正法?中国百度百科解释说:就地正法就是“执行死刑。在犯罪的当地执行死刑。”而中华成语大词典(吉林文史出版社448页)解释说:就地:就在原地。正法:对判死罪者依法处决。就在犯罪的地方或当时罪犯所在的地方执行死刑。(例)在战争中,必须对当场捕获的破坏者就地正法。
在汉语语境中,所谓就地正法是一种法律词汇,意思是执法人员在现场不经过法庭和相关法律程序直接处死当事人。“正法”,不一定是指现代人枪决,而可以用任何手段将该人处死。在中国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中,都没有相应的“就地正法”之条款。
*新疆警方本要“抓捕”最后却“正法”*
从人民网发出的新闻中可以看出,警方本来也是要“抓捕”这两名“逃犯”的,但后来直接“就地正法”了。
就一般法律意义而言,如果被通缉人员或在逃人员,没有武器或没有对警方执法人员构成直接生命威胁,执法人员直接将嫌疑人处死,既违背法律又剥夺了当事人根本生存权。中国媒体在报导这一事件时,都没有提到这两名被“就地正法”的维族人当时是否拥有武器,是否同警方交火,是否在现场对其他人的生命构成威胁。
按照中国媒体的报导,这两名8月1日被“就地正法”的维族人,是7月30日、31日在咯什犯下杀死多人弥天大罪的“逃犯”“通缉犯”,一经发现,格杀勿论。但是,人民网有关该二人被就地正法的报导中也提到“在抓捕过程中”,可见原来也是要将其二人缉拿归案的。
*中国司法曾靠“严打”*
在中国的法律政治词汇中,曾有司法惩罚“从重从快”一说。在1983年的“严打”中,很多犯有一般流氓罪或经济罪刑事罪的不该处死的人也都很快就被“正法”了。当时,还有不少人经过简单审理,从犯案到处死,通常只有两三个月时间。
*美国发生当场击毙事件*
新疆和田事件发生了一个星期后,美国也发生了警察当场打死嫌疑人的事情。美联社8月7日(星期天)晚上报导说,俄亥俄州东北部小镇考普里(Copley)某居民,8月7日)星期天枪杀了七个人,包括他的女友和至少一名儿童。该男子后来在和警察发生的枪战中被打死。
美国媒体的报导没有使用任何“当场击毙“或“就地正法”这类的词汇,都是说,该枪手和前来“执法”的警察发生枪战拒捕后才被打死的。
*贵州警察“就地正法”两村民*
今年1月12日,贵州安顺市关岭县坡贡派出所副所长张磊对手无寸铁的村民郭永志、郭永华头部开枪,将其打死。从法律意义上看,张磊的行为也算“就地正法”。黑龙江卫视后来报导说,张磊在“完全没有必要开枪情况下,”在“众目睽睽”之下将两人射杀。该县政府拿出70万财政收入来给予两名被杀人家属赔偿。
*三张大案,并无就地正法*
在中共执政六十多年的历史上,对盗枪杀人者,也并非一律“就地正法”。
1985年底到86年4月,黑龙江铁力县张福君、张福仁、张福德(史称三张大案)三兄弟抢走为国乡武装部步枪3支、子弹1百多发,打死民警张兴权,抢走其手枪,开始“流窜作案”。5月18日,张福德在哈尔滨被抓获,8月14日,张福仁逃到朝鲜被抓获,9月20日,张福君在广州被抓获。这三名持有长短枪的农民四处作案“极度危险”,但都没有被“就地正法”。
*二王大案也无完全就地正法*
上世纪八十年代在中国轰动一时的“二王大案”,是“就地正法”的有名案例。1983年2月,沈阳王宗(左王右方)、王宗玮兄弟用1976年从沈阳大北监狱某处偷窃三支手枪,开始杀人并全国各地流窜,到过湖北、安徽、湖南、江西、河南等多个省份,打死将近30人。9月17日,二王出现在江西广昌。当局派出数万民兵、警察、武警和正规部队搜山。晚上6点多,将王宗玮击伤捕获,将拼命负隅顽抗的王宗(左王右方)乱枪当场打死。所以,确切地讲,只有王宗方是“就地正法”。而王宗玮只是伤重不治而亡。
*连长田明建杀人被当场击毙*
九十年代,最有名的“就地正法”案例,是发生在北京的“田明建”大案。1994年9月21日,驻扎在通县的北京卫戍区三师十二团的中尉副连长田明建,用八一(AK47变种)步枪,两百发子弹,在部队操场上打死团政委等几名战友,劫持汽车,打死几名平民,来到使馆区。大批军警赶到同田明建激烈交火。
当时,伊朗驻华大使馆政务秘书尤素福穆罕默德皮什科纳里开车送孩子上学,被田明建开枪打死,四个孩子一死两伤。还有17名路过的公共汽车乘客和骑自行车上班的人被打死。死亡几十人后,田明建被特警狙击枪手射杀。中国当局不许播发这条新闻,倒是当天晚上的北京晚报有一块“豆腐块”新闻,独家报导,一时洛阳纸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