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指称,前总统李登辉等人非法挪用公款779万美元,将依照贪污治罪条例、洗钱防制法予以起诉。
台湾最高检察署特侦组在起诉书中指出,李登辉身为国家元首应该作为全民表率,却不遵守国家法制,擅自将国安密帐剩余的公款779万美元,以洗钱方式挪为私用,事后还否认卸责,毫无悔意。
起诉书还指出,台湾综合研究院创办人刘泰英,涉嫌共同侵占公款,犯行明确,事后不知悔改,还矢口狡赖,品行恶劣。
国安密帐案是1998到1999年期间,当时被称为国民党大掌柜的刘泰英透过洗钱的方式,将奉天专案当中的台币2亿5千万公款挪为私用。
检方强调,刘泰英和李登辉关系非常密切,奉天专案基金是法定预算外的公款,如果要动支,必须经由总统同意,李登辉怎么会不知情?
检方还表示,李登辉所涉的刑责最轻10年、最高是无期徒刑,但是刑法也规定80岁以上的人可以减轻刑期。
李登辉办公室主任王燕军表示,李登辉在担任公职期间,一向都是公私分明,针对不实的指控,绝对会捍卫自己的清白。
*为了选举利用司法*
台联党主席黄昆辉表示,李登辉对于自己被起诉感到非常惊讶,并认为这是马英九总统为了选举,利用司法手段处理政治议题。
他说:“这完全是马英九挟怨报复,肃清异己的举动,这可以看的很清楚,就是马英九控制司法,利用司法进行政治斗争。”
民进党主席蔡英文竞选办公室发言人徐佳青表示,这是发生在2000年之前的司法案件,民进党无法评论,但是希望特侦组秉持一致标准处理,不要因人设事。
民进党立委蔡煌琅质疑,国安密帐案查了那么久才起诉,是国民党为了选举所进行的政治追杀,是选举操作。
*证据确切才会起诉*
国民党立委吕学樟表示,如果涉及违法的事,纸也包不住火,只能依法查处,不过,案子发生这么久才起诉,证据是否还充足,相关单位应该详查。
国民党立委吴清池认为,检方一定是有确切的证据才会起诉,他不相信马英九总统会操弄司法,打击异己。
他说:"台湾现在如果证据不足要随便起诉,很容易受到批评,尤其媒体作为第三势力的监督比民意代表更实在,要去操弄不大可能。"
台湾总统府发言人范姜泰基表示,一切尊重司法,总统府不会评论诉讼中的个案。
李登辉是继陈水扁之后,第2位被起诉的台湾前总统。